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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徐住建发〔2019〕100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新形势和落实上级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实行网签网备的新要求,进一步理顺全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管理体制,规范业务流程,提高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服务管理水平,促进我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依据《徐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现就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职责划分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实行县(市)区属地管理。市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规范的制定、业务指导、监督考核;平台登记备案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维护;登记备案信息档案的管理;以及所属登记备案服务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县(市)区房屋租赁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组织做好工作部署、政策宣传、政策咨询服务、业务培训、窗口建设、业务办理、信息档案管理、投诉处理、纠纷调处、登记备案情况的检查及未登记备案行为的查处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所在县(市)区房屋租赁主管部门的要求协助做好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

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受理审核与发证

全市房屋租赁合同统一在徐州市房屋租赁公共服务和监管平台进行网上登记备案。受理途径为线下窗口受理和平台线上受理。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业务遵循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服务窗口,负责受理各自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线下申请、要件审核及发证;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线下和平台线上申请、要件审核及发证。为方便群众,市房屋租赁公共服务和监管平台全面受理主城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线上申请与统一审核,市主管部门设立的服务窗口均可发证,并全程受理市主城区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线下备案申请、要件审核,所办理的登记备案信息,按照出租房屋所属区域纳入市区各区数据统计。

三、监管与考核

各县(市)、区要加大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宣传检查工作力度,动员督促房屋租赁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要抓好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服务窗口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要严格按照《徐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规范》(详见附件)标准,高质量的开展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市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全市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指导监管,不定期的组织随机抽查。每季度对各县(市)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总量、登记备案率、登记备案工作质量、信息管理、投诉处理、纠纷调处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汇总通报。

附件:《徐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业务规范》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5日





徐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业务规范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提交的基础要件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的权属证明;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受理途径

全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受理途径分为线下窗口受理和平台线上受理两种,统一在徐州市房屋租赁公共服务和监管平台进行网上登记备案。

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受理程序

(一)通过线下窗口办理需提交要件及流程

1.提交要件: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的权属证明;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2.办理流程:

(1)纸质要件审核;

(2)高拍仪图片上传、信息录入;

(3)房源验真、身份认证;

(4)完成备案发放登记备案证明。

(注:对要件的审核由所受理窗口负责)

(二)平台线上网签网备流程及审核内容

1.办理流程

(1)房源发布;

(2)预约看房;

(3)生成合同;

(4)网签网备。

(注:主城区网签网备由市局负责审核、窗口发放证明;县(市)区网签网备由所属行政区域自行审核、发放证明。)

2.审核内容

(1)房源验真;

(2)出租信息审查;

(3)房源图片审查。

(三)平台线上机构快速网备流程及审核内容

平台线上机构快速网备适用于经纪机构、专业机构等已达成租赁意向单位快速网备。

1.办理流程

(1)平台快速网签模板录入信息生成合同;

(2)二维码推送快速网签;

(3)管理端审核完成网备。

(注:主城区网签网备由市局负责审核、窗口发放证明;县(市)区机构快速网备由所属行政区域自行审核、发放证明。)

2.审核内容:

(1)备案重复性审核;

(2)房源验真;

(3)身份信息认证;

(4)合同信息审查。

(四)平台线上微信快速备案流程及审核内容

1.办理的流程

(1)关注微信公众号《徐州市房屋租赁官微》;

(2)进入公众号快速备案完成申请人注册认证;

(3)按申请业务所需要件上传图片及信息录入提交申请。

注:主城区平台线上微信快速备案由市局负责审核、窗口发放证明,县(市)区平台线上微信快速备案由所属行政区域自行审核、发放证明。

2.审核的内容

(1)按登记备案业务受理要件规范审查;

(2)审查用户填写的信息是否与上传证件材料内容一致;

(3)身份证验证、房源验真;

(4)审查不通过的选择“驳回”,需向申请人注明驳回原因及解决途径。

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特殊业务办理提交要件及流程

(一)出租他人房屋的登记备案需提交要件及办理流程

1.提交的要件:

(1)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证明;

(2)授权出租人的身份证明;

(3)基础要件。

2.办理的流程:

(1)纸质要件审核;

(2)高拍仪图片上传、信息录入;

(3)房源验真、身份认证;

(4)发放登记备案证明。

(二)房屋共有权属人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提交要件及办理流程

1.提交的要件:

(1)所有共有权属人均在合同上签字并提供身份证明,房屋共有权属人未在租赁合同上签署的,提交共有房屋产权人同意出租说明;

(2)基础要件。

2.办理的流程:

(1)纸质要件审核;

(2)高拍仪图片上传、信息录入;

(3)房源验真、身份认证;

(4)完成备案发放登记备案证明。

(三)房屋转租的租赁合同备案需提交要件及办理流程

1.提交的要件:

(1)原房屋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材料,已在合同中体现的无需提交;

(2)提交上一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

(3)基础要件。

2.办理的流程:

(1)查验原备案合同信息是否存在不得转租条款;

(2)登记备案受理,原件上传上一层出租方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3)提交完成备案,打印备案证明。

(四)房屋租赁合同变更备案需提交要件及办理流程

合同内容发生变化的可以变更登记备案,租赁主体发生变化不可办理变更(变更内容仅限于变更租金、不得大于产权证明的面积、合同条款)。

1.提交的要件:

(1)租赁合同变更协议书或合同补充协议(原件);

(2)租赁主体为个人需携带身份证明现场办理,为单位的可由签约人携带身份证明或被委托人提供加盖鲜章的委托书现场办理。

注:其他已提交过且未做变更的要件不再收取。

2.办理的流程:

(1)调取原合同备案信息;

(2)上传原件房屋租赁合同变更协议书或合同补充协议;

(3)核对来办人员身份,非租赁当事人的上传相关证明,高拍仪人像拍照留存。

(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合同注销需提交的要件及办理流程

1.提交的要件:

(1)双方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协议书;

(2)产权人单方申请注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合同注销说明书(内容具备:注销原因、法律责任等),受产权人委托的另提交有产权人按指模的委托书;

(3)身份证明。

2.办理的流程:

(1)调取原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信息;

(2)审查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协议;

(3)核对来办人员身份,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高拍仪人像拍照留存。

(六)继承房屋(房屋产权人去世)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要件及办理流程

1.提交的要件:

(1)死亡证明;

(2)该房屋继承人确权的法律文书(公证书、法院裁定书等);无房屋继承人确权的法律文书,提交死亡人与直系出租人的关系证明和情况说明;

(3)基础要件。

2.办理的流程:

(1)纸质要件审核;

(2)高拍仪图片上传、信息录入;

(3)房源验真、身份认证;

(4)完成备案发放登记备案证明;

(5)高拍仪采集来办人员人像照片。

(七)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丢失补证需提交的要件及办理流程

1.提交的要件:

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2、办理的流程:

(1)填写丢失补证申请表(附件一);

(2)来办人员现场高拍仪人像照片采集。

(八)离婚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需提交的要件及办理流程

1.提交的要件:

(1)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有产权判定的);

(2)经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有产权划分的);

(3)基础要件。

2.办理的流程:

(1)纸质要件审核;

(2)高拍仪图片上传、信息录入;

(3)房源验真、身份认证;

(4)完成备案发放登记备案证明;

(5)高拍仪采集来办人员人像照片。

(九)租赁双方均不到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要件及办理流程业务

1.提交的要件:

(1)代办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按指模);

(2)基础要件。

2.办理的流程:

(1)纸质要件审核;

(2)高拍仪图片上传、信息录入;

(3)房源验真、身份认证;

(4)完成备案发放登记备案证明;

(5)高拍仪采集来办人员人像照片。

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提交的权属证明种类

1.产权证;

2.不动产证;

3.商品房网备合同和初始登记证原件;

4.铁路、管道单位权属证;

5.具有房屋产权归属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6.单位自管产内部购买协议;

7.政府部门开具的权属证明书(附件二)原件;

8.拆迁安置协议原件。

六、身份证明上传要求及种类

(一)上传要求

原件或复印件要求无污迹、无人为恶意涂改,声明标识不覆盖主要信息。

(二)身份证明种类

1.国内身份证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中国人民共和国居民临时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未成年人);

(4)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国外身份证明:

(1)护照

七、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留存归档的纸质要件原件

1.权属证明书;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补办申请表;

3.死亡人与直系出租人的关系证明和情况说明;

4.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

5.产权人单方申请注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合同注销说明书;

6.其他特殊业务需要留存归档的要件。



附件一:

《徐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补办申请表

申请日期


备案编号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申请人或单位证件号码

□身份证号


□单位证件号


联系电话




申请人承诺

1.本人已全面了解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法律、法规等规定;

2.本人按规定提交的材料均真实有效,租赁房屋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租赁条件和标准;

3.如因单方面申请造成租赁当事人另一方权益受损,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或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受理网点


受理人员


附件二:


权属证明书

兹有坐落在           区            街道(办事处)地址:

面积:           平方,实际租赁面积:           平方。该房屋产权归                                    所有,身份证号:                            ,该房屋权属清晰无争议,符合房屋租赁相关法律、法规。

特此证明!



权属人签字:


证明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来源: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