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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行动计划的通知
常政办发〔2022〕10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进一步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锻铸常州国际化智造名城新优势。根据《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1〕169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 ( 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省、市党代会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大力推进“532”发展战略,积极推动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着力打造一批专注细分领域、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优、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管理体系完善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标准打造长三角产业中轴,助力常州现代化建设。

二、总体目标

到“十四五”期末,“专精特新”理念成为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广泛共识和行动先导;一大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为创新发展动力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协同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到2025年,我市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实现倍增,达到50家,保持全国同类城市领先地位;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达到100家,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进入“专精特新”小巨人30强城市;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350家,市级培育库企业数达到2000家;全市“专精特新”上市企业数实现倍增,达到60家;“专精特新”企业产值增速高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速5个百分点,投资增速高于全市工业投资增速5个百分点;独角兽企业达到5家,15家企业进入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

三、重点任务

(一)梯度培育

1. 支持小微企业上规模。以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200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推动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增资扩产等方式转型升级,实现上规模目标。各地政府建立相关奖励机制,对首次新增纳入市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全市平均每年新增“小升规”工业企业600家以上。(市统计局、市工信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强“专精特新”培育库建设。围绕壮大十大先进制造业集群,突出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依托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扩充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对培育库企业进行滚动发展、动态管理,每年扩充培育库企业300家以上。(市工信局)

3. 积极培育“专精特新”示范企业。不断扩大市级培育规模,每年认定60家以上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一步完善常州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整合现有政策,创新支持方式,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支持力度;组织企业争创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每年争取60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按照现有政策给予地方贡献增量奖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做优做强。加快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引领产业发展的领航企业、独角兽和单项冠军。打造集成电路、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碳复合材料等八大高成长性产业链,到2025年,每条产业链培育3-5家链主企业。(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强运行监测分析。对全市规模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进行专项统计,监测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重点对“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并进行能耗分析和提前预警;科学掌握“专精特新”企业运行发展动态,定期发布企业相关指标完成情况报告。(市统计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提升

6. 加大科技研发投入。鼓励“专精特新”企业集中力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破解产业链卡脖子技术瓶颈,填补国内空白,对重大创新攻关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补助。推动全市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放。对“专精特新”企业建立的符合政策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前期运营经费支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承担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建设任务。建立“专精特新”入库培育企业优先参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对获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应用。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产学研技术供需对接,推动一批技术创新成果落地。“支持新技术新产品及应用场景”政策向“专精特新”企业倾斜;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参与常州市创新产品认定,对认定的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按照现有政策上限给予扶持。(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在常高校配合)

8. 加大技改支持力度。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对制造业单项冠军、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实施的设备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参照现有重大项目设备投入奖励政策进行扶持。(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推动专利标准提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利强链计划,鼓励企业围绕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开展专利导航工作,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布局国内和海外发明专利。实施标准化战略,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支持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标准化试点项目。对“专精特新”企业发明专利和参与标准化工作按政策给予奖励。到2025年,全市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9件。(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深入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推动数字技术全链条、全要素赋能制造业发展。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触网上云”,组织专家团队上门为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评价诊断服务。积极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申报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五星级上云企业、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等项目,对申报成功的企业按照现有政策上限给予奖励。到2025年,重点面向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及入库企业,培育创建1000家星级上云企业。(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促进企业管理提升。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建立现代化生产管理体系,开展精细化管理,优化组织功能。支持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咨询项目,实现精益管理,降本增效,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市工信局)

(三)融通发展

12. 加强大中小企业融通载体建设。充分发挥常州国家高新区和武进国家高新区两个省级大中小企业融通载体的优势,基于产业生态、供应链协同、创新能力共享、信息驱动,在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搭建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孵化服务平台。加快省级大中小企业融通载体的创建步伐,到2025年,省级大中小企业融通载体达到3-4家。(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支持企业间协作配套。支持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协同制造,构建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生态。鼓励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通过参与或自建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向本地产业链上下游“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开放供应链,根据绩效考评结果给予倾斜支持。(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要素支撑

14.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融资等业务,鼓励保险机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信用保险服务。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定制化信贷服务,提供高额度、低利率的专属信贷产品,对“专精特新”企业再贷款再贴现业务开通绿色通道。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为合作银行机构发放信用贷款提供风险补偿。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创新贷“白名单”,对“白名单”内企业的普惠型贷款,给予2个百分点的贷款贴息。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积极为“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担保,且融资担保费率不超过1%。(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常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依托常州龙城科创发展基金,设立常州市工业转型发展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债券融资需求,鼓励信用优良企业通过发债获得更多中长期融资,将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纳入全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为企业直接融资搭建对接合作平台,组织开展上市辅导、投融资对接等专题活动,积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上市。每年“专精特新”企业上市5-8家。(市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加大人才引培力度。聚焦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实施顶尖人才引进计划,采取“一事一议”政策,为企业引进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领军型人才。广泛联系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人才合作机制,帮助“专精特新”企业建立高端科研人员互派、互聘等人才柔性引进和使用机制。发挥以科教城为代表的常州职业教育优势,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在校生创新实践、实习考察等活动,注重技工教育发展与产业发展的契合度,培育具有“工匠精神”的企业技工队伍。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专场培训,到2025年培训经营管理人才不少于1万名,对“专精特新”企业实现培训服务全覆盖。(市委人才办、市科教城、市工信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强化土地、用能保障。对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B类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在用地、用能等要素资源需求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将“专精特新”企业的用地需求优先纳入供地计划;对“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在能耗双控中保障“专精特新”企业合理用能需求。(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市场开拓

18. 强化质量品牌建设。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品牌建设,引导中小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提高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质量标杆、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江苏精品”、常州市市长质量奖等,对“专精特新”企业争创驰名商标、马德里商标注册给予政策支持。到2025年,全市“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的自主商标拥有率达到100%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支持企业参展参会。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加国内外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项目。在世界工业与能源互联网暨国际工业装备博览会、中国·常州科技经贸洽谈会等全市重大展会设立“专精特新”展区,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搭建产品、技术展示平台,助力企业开拓市场。对符合条件的参展项目按照现有政策给予扶持。(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护航企业走出国门。依托中国(常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知识产权服务。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引导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分析,推进知识产权海外侵权保险业务,为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及援助服务。(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加强政府采购扶持。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品申报相关创新产品目录,对纳入目录内创新产品享受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的各项政策,通过评审加分、首购首用、协议供货、单一来源等方式给予政策支持,加快“专精特新”企业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市财政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服务优化

22. 发挥“专精特新”小巨人创新联盟服务功能。以国家级中小企业创新平台为依托,整合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资源,创新工作模式,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联合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支持,推动联盟企业间的人才、技术和产品等领域的合作,帮助企业融智融商。对服务“专精特新”企业绩效突出的重大平台机构给予政策支持。(市工信局)

23. 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切实落实国家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开通税费服务直通车,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点对点”精细服务。在项目审批、海关口岸通关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将“专精特新”企业设备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纳入行政审批绿色通道。运用大数据进行重点筛查、分析比对,为中小企业分类精准推送各项服务政策。(市政务办、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常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24. 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向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家发放常商服务卡,提供政务服务、子女入学、体检就诊、旅游观光、通行便利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百千万工程”、“民企管理升级”系列公益培训活动;持续开展“送服务、解难题、办实事”活动,搭建党委政府与“专精特新”企业沟通协调平台。(市工商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 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对市场主体出台免罚清单,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机制,加大对相关行政执法行为的协调监督,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整合内容、方式相似的执法检查,减少对“专精特新”企业现场检查频次;进一步优化“专精特新”入库培育企业的信用修复工作,为企业提供更加宽容的法治环境。(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6. 强化法律维权服务。充分发挥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作用,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律师顾问团,创新“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机制,开展法企同行专项法律服务行动,重点对“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法律跟踪服务,帮助企业提前防范行业性法律风险。(市司法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作用,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要建立推进指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工作的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责任落在实处。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现有支持中小企业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政策;倾斜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扩大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模,加大支持力度;清理和修改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规定,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优势资源,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三)强化督查考核。加大“专精特新”培育工作的考核力度,按年度下达工作计划和具体培育要求,建立年中督查、年度考核机制,及时通报考核情况,根据考核结果表彰先进。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推广我市“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分行业、分地区召开“专精特新”发展现场会,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编辑出版“专精特新”企业转型升级案例汇编,树立一批“专精特新”发展的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支持关心“专精特新”的浓厚氛围,营造“专精特新”科技创新的生态。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主要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梯度培育

1

支持小微企业上规模

建立“小升规”奖励机制,对首次新增纳入市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全市平均每年新增“小升规”工业企业600家以上。

市统计局

市工信局

各辖市(区)

常州经开区

2

加强“专精特新”培育库建设

进一步扩充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对培育库企业进行动态管理,每年扩充培育库企业300家以上。

市工信局


3

积极培育“专精特新”

示范企业

每年认定60家以上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争取60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

市工信局

各辖市(区)

常州经开区

进一步完善常州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支持力度。

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

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按照现有政策给予地方贡献增量奖励。

市财政局

市工信局

市税务局

4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

做优做强

加快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引领产业发展的领航企业、独角兽和单项冠军。

市工信局

市科技局

打造集成电路、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碳复合材料等八大高成长性产业链,到2025年,每条产业链培育3-5家链主企业。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

5

加强运行监测分析

对全市规模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进行专项统计,监测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定期发布企业相关指标完成情况报告

市统计局


对“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

市工信局


二、创新提升

6

加大科技研发投入

对企业开展的破解产业链卡脖子技术瓶颈、填补国内空白的重大创新攻关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补助。

市工信局

市科技局

推动全市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放。对“专精特新”企业建立的符合政策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前期运营经费支持。建立“专精特新”入库培育企业优先参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对获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政策支持。

市科技局

市工信局

加大科技研发投入

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承担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建设任务。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

市科技局

7

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应用

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产学研技术供需对接,推动一批技术创新成果落地。

市科技局


“支持新技术新产品及应用场景”政策向“专精特新”企业倾斜;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参与常州市创新产品认定,对认定的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按照现有政策上限给予扶持。

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

8

加大技改支持力度

对制造业单项冠军、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实施的设备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参照现有重大项目设备投入奖励政策进行扶持。

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

9

推动专利标准提升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利强链计划,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工作,支持企业申报国内和海外发明专利。

市市场监管局

市财政局

实施标准化战略,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对“专精特新”企业发明专利和参与标准化工作按政策给予奖励。到2025年,全市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9件。

市市场监管局

市财政局

10

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

积极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申报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五星级上云企业、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等项目,对申报成功的企业按照现有政策上限给予奖励。到2025年,重点面向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及入库企业,培育创建1000家星级上云企业。

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

11

促进企业管理提升

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建立现代化生产管理体系,开展精细化管理。支持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咨询项目,实现精益管理,降本增效。

市工信局


三、融通发展

12

加强大中小企业融通

载体建设

加快省级大中小企业融通载体的创建步伐,到2025年,省级大中小企业融通载体达到3-4家。

市工信局

各辖市(区)

常州经开区

13

支持企业间协作配套

鼓励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通过参与或自建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向本地产业链上下游“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开放供应链,根据绩效考评结果给予倾斜支持。

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

四、要素支撑

14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融资等业务,鼓励保险机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信用保险服务。

常州银保监分局


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定制化信贷服务,提供高额度、低利率的专属信贷产品,对“专精特新”企业再贷款再贴现业务开通绿色通道。

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


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为合作银行机构发放信用贷款提供风险补偿。

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

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创新贷“白名单”,对“白名单”内企业的普惠型贷款,给予2个百分点的贷款贴息。

市科技局

市金融监管局

市财政局

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积极为“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担保,且融资担保费率不超过1%。

市金融监管局

市工信局

15

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

依托常州龙城科创发展基金,设立常州市工业转型发展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

15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债券融资需求,鼓励信用优良企业通过发债获得更多中长期融资。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

将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纳入全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为企业直接融资搭建对接合作平台,积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上市。每年“专精特新”企业上市5-8家。

市金融监管局

市工信局

16

加大人才引培力度

聚焦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实施顶尖人才引进计划,采取“一事一议”政策,为企业引进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领军型人才。

市人才办

市工信局

发挥以科教城为代表的常州职业教育优势,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在校生创新实践、实习考察等活动,注重技工教育发展与产业发展的契合度,培育具有“工匠精神”的企业技工队伍。

市人社局

科教城

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

市人社局

市工信局

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专场培训,到2025年培训经营管理人才不少于1万名,对“专精特新”企业实现培训服务全覆盖。

市工信局


17

强化土地、用能保障

对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B类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在用地、用能等要素资源需求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市工信局

各辖市(区)

常州经开区

将“专精特新”企业的用地需求优先纳入供地计划。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各辖市(区)

常州经开区

对“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

市工信局


在能耗双控中保障“专精特新”企业合理用能需求。

市发改委

各辖市(区)

常州经开区

五、市场开拓

18

强化质量品牌建设

引导中小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提高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对“专精特新”企业争创驰名商标、马德里商标注册给予政策支持。到2025年,全市“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的自主商标拥有率达到100%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


19

支持企业参展参会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加国内外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项目。在世界工业与能源互联网暨国际工业装备博览会、中国•常州科技经贸洽谈会等全市重大展会设立“专精特新”展区,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搭建产品、技术展示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参展项目按照现有政策给予扶持。

市商务局

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

20

护航企业走出国门

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引导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推进知识产权海外侵权保险业务,为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及援助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

市商务局

21

加强政府采购扶持

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品申报相关创新产品目录,对纳入目录内创新产品享受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的各项政策,通过评审加分、首购首用、协议供货、单一来源等方式给予政策支持。

市财政局

市工信局

六、服务优化

22

建立“专精特新”小巨人创新联盟

以国家级中小企业创新平台为依托,整合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资源,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联合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支持。对服务“专精特新”企业绩效突出的重大平台机构给予政策支持。

市工信局


23

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切实落实国家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开通税费服务直通车,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点对点”精细服务。

市税务局

市人社局

23

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为“专精特新”企业在海关口岸通关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

常州海关


将“专精特新”企业设备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纳入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市政务办


运用大数据进行重点筛查、分析比对,为中小企业分类精准推送各项服务政策。

市政务办


24

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

向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家发放常商服务卡;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百千万工程”、“民企管理升级”系列公益培训活动。

市工商联


25

完善包容审慎监管

加大对相关行政执法行为的协调监督,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整合内容、方式相似的执法检查,减少对“专精特新”企业现场检查频次

市司法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市场监管局

进一步优化“专精特新”入库培育企业的信用修复工作

市发改委


26

强化法律维权服务

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律师顾问团,开展法企同行专项法律服务行动,重点对“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法律跟踪服务,帮助企业提前防范行业性法律风险。

市司法局





《常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2-07  来源:市工信局

  《常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共四部分,主要阐明常州市“十四五”时期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
  一、编制背景
  《行动计划》编制工作从今年8月初开始启动。8月-9月,市工信局组织召开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对现有支持中小企业的普惠性政策做了梳理,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做法,研究提出了新的政策,初步拟定了《行动计划》的框架。10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行动计划》讨论稿,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从四个层次征求包括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市政协委员会经科农委、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辖市(区)条线部门以及部分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对讨论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第一次征求意见稿。11月,组织多次专题讨论,书面再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12月,《行动计划》送审稿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4个部分,分别从梯度培育、创新提升、融通发展、要素支撑、市场开拓和服务优化等6个方面提出了26条政策措施。
  1.关于主要目标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数实现倍增,达到40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达到100家,进入“专精特新”小巨人30强城市;省级以上“专精特新”示范企业达到350家,市级培育库企业数达到2000家;全市专精特新企业上市数实现倍增,达到60家。
  2.关于重点任务
  围绕十四五发展目标,将着力推进“六大重点任务”。
  一是实施梯度培育。通过支持小微企业上规模、加强“专精特新”培育库建设,夯实基础、筑牢根基,不断扩大 “专精特新” 企业培育规模,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做优做强。
  二是实施创新提升。通过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推动产学研技术供需对接、适当降低企业技改项目政策门槛,推动专利标准提升、企业数字化转型和管理水平提升激发企业内生发展动力。
  三是实施融通发展。通过加强大中小企业融通载体建设、支持企业间协作配套,在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搭建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孵化服务平台,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四是实施要素支撑。通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大人才引培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在人才、金融、土地、用能等要素资源需求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五是实施市场开拓。通过强化商标品牌建设、支持企业参展参会、护航企业走出国门以及加强政府采购扶持等方面为“专精特新”企业市场开拓提供全方位保障。
  六是实施服务优化。建立“专精特新”创新联盟,对服务“专精特新”企业的重大平台机构给予政策支持;为“专精特新”企业在惠企政策落实和项目审批方面降低经营和行政成本,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和强化法律维权功能,为企业提供更加宽容的法治环境。
  3.关于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作用,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配套建立推进指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工作的协调机制。二是强化政策支持。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优势资源,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进一步扩大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模,倾斜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将“专精特新”培育工作列入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年度考核指标,按年度下达工作计划和具体培育要求,建立年中督查、年度考核机制。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推广我市“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拍摄专题片在央视播放,在全市年度发展大会上进行总结表彰,分行业、分地区召开“专精特新”发展现场会,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