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等标准的通知
常住建〔2022〕25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类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常住建〔2024〕180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常政规〔2020〕2号)的有关规定,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决定调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等标准,现将《关于公布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等标准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关于调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等标准的通知》(常建〔2016〕83号)和《
关于调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标准的通知》(常建〔2017〕207号)同时废止。本通知施行前已发布房屋征收决定的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
附件:关于公布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等标准的通知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公布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等标准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常政规〔2020〕2号)的有关规定,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公布市区(不含金坛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等标准。现就有关标准通知如下:
一、搬迁费
1.住宅房屋:以被征收人或公房承租人为补偿对象,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给予一次性补偿,每户不低于1500元。
2.非住宅房屋:以被征收人或公房承租人为补偿对象,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给予一次性补偿。
二、搬迁奖励费
1.住宅房屋:以被征收人或公房承租人为奖励对象,以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计算单位,奖励标准为:自签约奖励期开始之日起30日内签约,在约定的时间内搬迁并交出被征收房屋钥匙的,奖励每平方米300至800元,每户不低于30000元 。
2.非住宅房屋:自签约奖励期开始之日起30日内签约,在约定的时间内搬迁并交出被征收房屋钥匙的,以被征收人或公房承租人为奖励对象,以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计算单位,奖励标准为:
(1)营业用房:奖励每平方米300至800元,每户不低于30000元。
(2)非营业用房:
①工业用地及仓储用地的各类用房,奖励每平方米300元,每户不低于30000元。
②非工业用地及非仓储用地的办公、教育、医疗等用房,奖励每平方米300至600元,每户不低于30000元。
签约奖励期和奖励分配标准在征收补偿方案中明确并予以公布。
三、临时安置费
1.住宅房屋:对实行产权调换需自行过渡的被征收人或公房承租人,以被征收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合法建筑面积(实行货币补偿的除外)为计算单位,支付临时安置费,具体标准为:
(1)天宁区和钟楼区龙城大道高架以南、龙江路高架以东、中吴大道以北、青洋路高架以西区域范围内,每平方米每月补偿 20元,每户每月不低于2000元。 (2)天宁区和钟楼区上述区域范围以外、武进区湖塘镇、牛塘镇、武进高新区北区辖区范围内及新北区三井街道、龙虎塘街道、新桥街道、薛家镇辖区范围内,每平方米每月补偿15元,每户每月不低于1500元。 (3)武进区、新北区上述区域范围以外,每平方米每月补偿 12元,每户每月不低于1200元。
2.非住宅房屋:对实行产权调换需自行过渡的被征收人或公房承租人,以被征收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合法建筑面积(实行货币补偿的除外)为计算单位,支付临时安置费,具体标准为:
(1)营业用房
①天宁区和钟楼区龙城大道高架以南、龙江路高架以东、中吴大道以北、青洋路高架以西区域范围内,每平方米每月补偿40元。 ②天宁区和钟楼区上述区域范围以外、武进区湖塘镇、 牛塘镇、武进高新区北区辖区范围内及新北区三井街道、龙虎塘街道、新桥街道、薛家镇辖区范围内,每平方米每月补偿30元。
③武进区、新北区上述区域范围以外,每平方米每月补偿25元。
(2)工业用地及仓储用地的各类用房 ①天宁区和钟楼区龙城大道高架以南、龙江路高架以东、中吴大道以北、青洋路高架以西区域范围内,每平方米每月补偿10元; ②天宁区和钟楼区上述区域范围以外、武进区湖塘镇、 牛塘镇、武进高新区北区辖区范围内及新北区三井街道、龙虎塘街道、新桥街道、薛家镇辖区范围内,每平方米每月补偿8元; ③武进区、新北区上述区域范围以外,每平方米每月补偿6元。
(3)非工业用地及非仓储用地的办公、教育、医疗等用房
①天宁区和钟楼区龙城大道高架以南、龙江路高架以东、中吴大道以北、青洋路高架以西区域范围内,每平方米每月补偿15元;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