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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政字〔2008〕137号
USHUI.NET®提示:2019年新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 ( 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81号),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东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请结合引用。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促进我省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开展,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