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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

合政办〔2017〕8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3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4-05-28)规定,继续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 ( 国办发〔2016〕77号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 ( 皖政办〔2017〕7号,加快推进健身休闲产业发展,促进健身休闲消费,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按照“市场主导、创新驱动,转变职能、优化环境,分类推进、融合发展,重点突破、力求实效”的原则,着力解决我市健身休闲产业发展不足的问题,扩大健身休闲产品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休闲需求,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转变发展方式提供有力支撑和持续动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形成市场机制完善,消费需求旺盛,产业环境优化,产业结构合理,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同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紧密的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格局,健身休闲产业总规模达到600亿元以上。培育一批体育服务企业,形成1—2个国内一流的体育服务业集聚区;扶持一批体育用品生产骨干企业,打造2—3个知名体育品牌;培育3—4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体育赛事。力争建成1个以上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3个以上省级体育产业基地、一批市级体育产业基地。

二、工作措施

(一)构建多样化健身休闲服务体系

1.普及日常健身。推广发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手球、田径游泳、武术、徒步、路跑、骑行、射击、射箭、棋牌、台球、钓鱼、广场舞、工间(前)操等普及性强、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适合公众广泛参与的运动项目,保障公共服务供给,引导多方参与。(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发展户外运动。制定以户外运动为重点的健身休闲运动项目系列规划,科学引导和推动具有消费引领性的健身休闲项目发展。大力推广露营、登山竞速、攀岩速降、拓展等山地户外运动项目,积极发展帆板帆船等水上健身运动项目,依托北航,加快培育滑翔、运动飞机、航空模型等航空运动,鼓励发展滑雪、滑冰等室内冰雪运动项目。以马拉松、绿色健身运动、骑行、水上运动等为重点,培育和打造一批富有合肥特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赛事活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发展特色运动。传承和推广龙舟、太极拳等民间传统健身休闲项目,加强舞龙等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健身休闲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挖掘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结合民族传统节日,打造节日类体育品牌赛事。推动城市定向、定向越野、电子竞技、击剑、轮滑等时尚运动项目健康发展,培育专业培训市场。加强对相关体育创意活动的扶持,鼓励举办以时尚运动为主题的群众性活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促进产业融合。深入谋划和推进“体育+旅游”、“体育+健康”,实施体育旅游、体育健康精品示范工程,编制体育旅游重点项目名录。围绕环湖十二镇、三河古镇、紫蓬山等重点旅游景区,完善体育旅游配套,打造百姓参与度高的骑行、毅行、登山等体旅融合品牌项目。围绕合肥国际马拉松赛、全国自行车公开赛等品牌赛事,导入赛事旅游专线和项目,打造具有国内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目的地。结合传统节庆活动,挖掘合肥地方传统民间体育,打造具有合肥特色的体育旅游项目,进一步加快发展乡村户外运动休闲游。促进健身休闲与文化、养老、教育、健康、农业、林业、水利、通用航空、交通运输等产业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林园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

5.推动“互联网+”工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个性化、多样化健身休闲需求为导向,开发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健身休闲服务项目。引导健身服务企业开发专业化、个性化、时尚化健身课程和产品,支持体育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场馆预定、健身指导、运动分析、体质监测、交流互动、赛事参与等综合服务,构建健身休闲产业新生态圈。(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培育市场主体

6.支持健身休闲企业发展。鼓励具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健身休闲骨干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各类中小微健身休闲企业、运动俱乐部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强化特色经营、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健身休闲企业上市,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健身休闲企业融资支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7.加快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推进和规范体育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发展,降低在城乡社区开展健身休闲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准入门槛,鼓励、支持各类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体育服务功能。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承办赛事、组织活动、开展健身指导服务、服务消费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提升产业能级

8.优化产业结构。优化健身休闲服务业、器材装备制造业及相关产业结构,着力提升健身休闲产业占服务业比重。结合各级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培育一批以健身休闲服务为核心的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和项目。发展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实施一批健身休闲精品项目,培育大圩等6个以上体育健康特色小镇。(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完善产业布局。在城市建成区新建一批体育公园、体育场馆,改造一批健身场馆以满足社会需求,打造一批体育特色小镇,构建特色鲜明、类型多样、结构合理的健身休闲产业布局,逐步形成各地区间协同发展、良性互动的格局。(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10.完善健身休闲基础设施网络。科学规划健身休闲项目的空间布局,适当增加健身休闲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配建比例,鼓励利用符合条件的建筑物屋顶、地下室等空置场所建设步道、绿道、健身广场等亲民、便民、利民的中小型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力争形成城市10分钟健身圈。各县(市)区要以满足群众运动休闲需要、发展大健康产业为主题,规划新建体育公园,在公园(不包括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公园)中适当增加健身设施,促进体育与健康、文化、旅游、养老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健身休闲设施与住宅、文化、商业、娱乐等综合开发,打造健身休闲服务综合体。(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建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园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旅发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1.盘活用好现有体育场馆资源。推进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有序开放。通过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合理收费开放等措施增加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