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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母亲健康快车项目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全文失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母亲健康快车项目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全文失效】
财税〔2007〕140号
全文失效 成文日期:2007-10-12
USHUI.NET®提示:根据 2011年2月21日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2号规定,全文废止

北京、河北、内蒙古、江西、广东、重庆、陕西、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 财税[2006]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