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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市本级土地协议出让审批与管理工作规则》的通知【2024年修订版】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市本级土地协议出让审批与管理工作规则》的通知【2024年修订版】

2016-06-07                               宁国土规〔2016〕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保留、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宁规划资源规〔2024〕8号规定,条款修订

USHUI.NET®提示:2020年出台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土地出让工作规则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5号

各分局,市局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协议出让规范审批与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市本级土地协议出让审批与管理工作规则(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市本级土地协议出让审批与管理工作规则
(2024年修订版)

依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就市本级土地协议出让审批与管理制定工作规则如下:

一、界定基本类型

1、划拨土地补办协议出让

指原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后,按原用途和现状办理土地协议出让,一般包括房地产交易、企业改制补办出让以及自有划拨土地补办出让等类型。

2、“以大带小”协议出让

指已出让土地周边的零星地块(含地下空间),因地块面积较小、形状不规则、不具备单独宗地规划建设条件,或虽具备独立规划建设条件,但与相邻已出让地块统一规划建设土地利用效率效益更优,更有利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将其以协议方式出让给相邻已出让土地使用者。

3、改变原用地条件协议出让

指土地出让后,在用地范围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土地用途、容积率、用地边界、建筑密度等规划建设条件以及其他土地使用条件发生变化,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完善用地手续。

4、低效用地再开发协议出让

指城镇中布局散乱、设施落后、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符合《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5、其他土地协议出让

指除以上四种类型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包括保障性住房、社区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中配套商服设施用地协议出让,以及闲置土地置换等土地协议出让。

二、明确办理依据

1、划拨土地补办协议出让

依据划拨土地补办出让相关规定办理。

2、“以大带小”协议出让

依据市政府决策意见办理。其中:房地产用地协议出让面积不超过30亩且小于已出让面积20%的,工业及科研用地协议出让面积不超过50亩且小于已出让面积30%的,由市政府土地出让专题会研究确定;超出以上规模的,经市政府土地出让专题会研究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确定。

3、改变原用地条件协议出让

土地出让后待建或在建项目改变原规划建设条件,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规划局

历史遗留的出让地块已建成且验收合格,经用地复核发现超出原规划用地条件的,依据相关规划审批材料办理。

除规划条件以外其他重要土地使用条件变更的,由市政府土地出让专题会议研究确定,依据市政府决策意见办理。

4、低效用地再开发协议出让

依据市政府同意项目再开发实施方案的相关批准文件(包括办文单、会议纪要等)办理;市政府已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明确办理规定的,可按规定执行。

5、其他土地协议出让

依据土地协议出让相关规定办理。

三、严格地价评估

1、土地协议出让价格须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应按照相关土地估价规程与规范评估拟出让土地市场价格。

2、应对评估机构的土地协议出让评估结果组织集体论证评审,使土地协议出让价格与市场水平保持一致,并按程序对评审结果进行报批。

3、划拨土地补办协议出让按照毛地价格补交土地出让金,其中:属于项目已建成存量用地的,根据相关规定,按照评估净地价的40%收取;属于新建项目用地的,在评估净地价格基础上,按扣减征地拆迁、土地开发成本等费用后剩余部分收取,且不低于评估净地价的40%。

四、规范审批程序

1、划拨土地补办协议出让

审批处及相关分局拟订协议出让方案后,经市局初审后以书面呈报形式上报市政府审批,其中协议出让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应先行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再行呈报。

2、“以大带小”协议出让

分局拟订“以大带小”协议出让方案后,先行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以书面呈报形式上报市政府审批。

3、改变原用地条件协议出让

分局拟订协议出让方案,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完善用地手续,其中协议出让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还需提交市政府土地出让专题会议审定,依据市政府审定意见办理审批并完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