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2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6-08-09
USHUI.NET®提示:根据2018年6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附件修订
为加强
土地增值税规范化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7月印发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
税总函〔2016〕309号),对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现将相关报表修订情况予以公告,并做出以下规定:
从事
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应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获得
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许可后,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时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并在每次转让(预售)
房地产时,依次填报相应内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下列文件内容同时废止:《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
京地税地〔2009〕105号)中的《
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 (
2015年第7号
)中的《
土地增值税申报表》(一)、《
土地增值税申报表》(二)、《
土地增值税申报表》(三);《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公告
》 (
2016年第7号
)第七条。
特此公告。
附件: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修订版)【见附件】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8月9日
北京地方税务局关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本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加强
土地增值税规范化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
税总函〔2016〕309号)。北京市地税局根据通知要求,为规范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申报表报送,将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共8类申报表)予以公告。
二、本公告发布后主要有哪些变化?
本公告发布后,主要有三点变化:一是《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