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人才办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人社发〔2024〕46号
USHUI.NET®提示:《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苏人社发〔2022〕33 号)和《江苏省省级人才开发及人力资源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社〔2022〕40号)不再执行。
各设区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发挥品牌项目牵引作用,更大力度加强博士后人才培养,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实施办法》.pdf
中共江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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