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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城市伯乐计划” 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共无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城市伯乐计划”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委人才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开区党工委人才办、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印发<关于推进“强智聚才”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锡人才〔2024〕1号),经研究制定《无锡市“城市伯乐计划”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无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4日

  无锡市“城市伯乐计划”实施办法

  根据《印发<关于推进“强智聚才”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锡人才〔2024〕1号),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面向全市重点用人单位,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支撑能力强的高水平人才工作者队伍,全面提升人才选、育、留、用水平,滚动培养20名人事总监、100名人事经理、1000名人事专员。

  二、支持对象

  (一)人事总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5年以上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经历,拥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或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所在单位已设立或意向设立“太湖人才奖学金”2个以上。已获评“无锡市优秀人事经理”。

  (二)人事经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3年以上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任职经历,拥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或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所在单位已设立或意向设立“太湖人才奖学金”1个以上。

  (三)人事专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3年以上人力资源部门任职经历,拥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或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

  培养对象所在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市“465”现代产业集群的龙头骨干企业;

  2.近3年纳税百强企业;

  3.上市公司、上市后备企业;

  4.入围区级以上人才工程3个以上,或本科以上人才2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

  5.市级以上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攻关联合体企业等发展潜质型企业;

  6.获评市“最佳聚才单位”企业;

  7.有重大发展需求的企事业单位。

  三、遴选流程

  (一)人员推荐。培养对象遴选均由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市(县)区委人才办负责对申报推荐对象组织初评,确定人事总监、人事经理推荐对象。

  (二)评审确认。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人事总监、人事经理培养对象组织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和推荐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文确定培养名单。各市(县)区委人才办负责人事专员的评审确认。

  四、培养管理

  (一)组织教育培训

  1.开展党管人才主题教育培训;

  2.开展各级人才政策专题培训;

  3.分模块开展人力资源专业培训;

  4.组织到名校、名企、名园、名院进行参访交流,深度学习;

  5.组织无锡市HR经理俱乐部主题沙龙活动;

  6.推荐参评“无锡市优秀人事经理”、中国长三角十佳HR经理人评选等活动;

  7.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