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具体措施
附件
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具体措施
类别 |
任务清单 |
责任部门 |
(一)加力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 |
1.大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推广,联合企业、商协会和金融机构联动开展展销促销。发挥好财政补贴撬动作用,拉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家电家装家居等领域更新及换新消费。 |
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交通运输局 |
2.组织开展绿色节能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遴选,动态更新企业门店名单,结合各类节庆活动,常态化开展专场促销,对24类家电商品按成交价提供15-20%补贴。组织开展家装家居商户遴选,动态更新参与商户,对消费者购买家装家居产品按成交价给予定额补贴。大力开展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活动,加快补贴审核效率,加密审核数据报送频率,实现“快申快享”。 |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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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动金融机构和各类商家,推出以旧换新补贴资格“一键申领”,同步配套满减折扣、数字人民币让利等优惠活动,有效提升消费者获得感。 |
市商务局 市政府办 人行镇江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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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展壮大服务消费 |
4.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合理增加公共消费,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支持企业在镇开设首店、发布新品,推动一批首店、品牌店与商业街区、特色商圈互动“引流”,促进各类高品质消费场景健康发展。 |
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 |
5.安排专项资金150万元持续开展“宜游镇江”文旅消费季活动,办好第18届金山文化艺术•国际旅游节。通过发放消费券持续繁荣文旅消费市场。加强文旅产业特色发展,大力开发夜游项目,适时延长博物馆等文化场馆开放时间、拓展公共艺术空间、小剧场等文化休闲产品,延伸文旅消费产业链,按照“政府扶持+主体运作+社会参与”模式,全年引进20部以上精品剧目来镇演出。大力发展房车露营、低空飞行等文旅新业态,打造“跟着诗词游镇江”“跟着文物游镇江”“跟着名著游镇江”等一批经典文旅线路。加快文旅场所数字化改造,推进社保卡文旅“一卡通”工程建设。 |
市文广旅局 人行镇江市分行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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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展一系列体育健身、体育赛事及大中型演艺活动,大力推动赛事活动进景区、进商圈、进社区。高质量完成省“乐享园林”活力空间民生实事项目。加大群众“家门口”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多功能运动场等综合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结合城市更新、山体河道整治、道路建设、绿化改造,开发建设一批嵌入式球类场地和健身设施,每年用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管护的市级彩票公益金不少于400万元。 |
市体育局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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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积极发展银发经济,开展银发消费促进行动。推动实现全市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护理补贴、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两个全覆盖”。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造提升30个城市社区助餐点和30个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提升机构养老服务供给质量,实现等级养老机构占比达85%。到2025年,每个市、区建成不少于1家适老生活体验中心(店)。 |
市发改委 市民政局 市商务局 市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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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 |
8.推出镇江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意见,为不同行业劳动者工资价位提供政策保障。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策机制改革,发布国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和市属企业工资指导线。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评估机制,将不完全劳动关系纳入最低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范围。 |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国资委 |
9.推动指导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完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破格晋升和直接认定工作机制,自主确定职业(工种)、等级,自主运用评价方式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推动技术工人技能薪酬双提升,充分激发技能人才积极性。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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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范围,支持企业优先将发展所需的人才纳入企业年金制度体系,适时全面推开个人养老金制度。结合我市实际,稳步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 |
市人社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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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质量推进“两重”谋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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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立“两重”项目动态完善机制,全面开展“两重”项目前期梳理、储备,谋划一批补短板和标志性项目,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动态做好项目储备和优化完善。及时协调项目申报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分层次分领域加强对上争取。 |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 市住建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商务局 市城管局 市科技局 市卫健委 市教育局等 |
12.积极推进“两重”项目建设,开辟“两重”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绿色通道”,提升项目审批服务效能。优先将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产业项目纳入市重大项目清单,做好资金、土地等要素服务保障,加快推动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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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推动市、区两级财政加强对储备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合理保障,强化精准支持,为项目实施创造有利条件,推动项目尽早开工落地。 |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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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大设备更新支持力度 |
14.开展“送政策”上门系列活动,组织设备更新领域产业供需对接活动。加大对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财政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市级工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市级专项资金70%用于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发挥财政引导资金作用,做好化工(危化品)企业老旧装置辨识,推动企业加快实施老旧装置更新升级和工艺流程优化改造。 |
市工信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财政局 |
15.谋划储备一批项目,加强要素保障、简化审批流程,争取更多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资金,有效支持不同领域项目建设。 |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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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围绕设备更新、回收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全面落实设备更新领域税费优惠。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增强资源回收企业、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受益水平。引导金融机构支持设备更新,推进一批项目达成贷款合作。 |
市税务局 人行镇江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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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围绕全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组织制定一系列市级地方标准,鼓励和指导我市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围绕绿色设计、节能降碳等开展标准研制,到2025年新增开展关键领域重点标准研制不少于10项。 |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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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全面实施城市客运新能源车辆推广、营运货车淘汰更新、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港口设备提档升级、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等五大行动。 |
市交通运输局 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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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实施老旧计量采集设备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升级换代,加快全市燃气、供电、供水等设备更新速度。加快淘汰更新老旧车型,加大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在城市配送、邮政快递领域的应用,推动寄递企业更新符合国标机动三轮车。推进城市生命线更新改造,拓宽多元投资渠道,确保到2025年完成更新改造投资不少于1700万元。 |
市住建局 镇江供电公司 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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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强化重大项目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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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制定发布市重大项目、民间投资重点项目、服务业重点项目“三张清单”。认真组织行业专题招商推介活动,配足配强相应招商人员。推动2024年新招引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数量和投资额同比增长10%以上。 |
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 |
21.对重大项目用地用林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对园区内土地整理储备力度,探索小面积土地合并成片开发工作模式,积极构建“地等项目”保障长效工作机制,更大力度推广“拿地即开工”。规范排污总量指标分级收储和使用管理,做好环境要素保障,持续优化能耗指标供给。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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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进一步提高产业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审批效率。持续落实用地用林并联审查、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推进预先审批、精简审批流程,积极开展产业项目平面布局审查、厂房设计预审查等工作,将用地审查压缩至4.5个工作日完成,用林审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完成。落实省、市重大项目挂钩联系制度,全程帮办提供用地服务。 |
市数据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建局 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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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
23.加快能源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句容抽水蓄能电站等一批重点项目工程,发挥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拉动作用,每年力争完成能源领域投资40亿元以上。 |
市发改委 |
24.高质量完成G312和G346宁镇段改扩建工程、韦岗和谷阳互通节点改造工程;开展农路提档升级,新建改造农路159公里。开工建设连镇铁路东货场迁建工程、苏南运河镇江段航道疏浚等一批项目;有序推进扬溧高速改扩建、谏壁一线船闸扩容改造等工程。 |
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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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深化“水运江苏”建设,开展镇江港口岸线集约高效利用整合提升,建成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南段)镇江段项目,推进大路水上机场投入运营,京杭运河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全面竣工,实施通济河(镇江段)整治、秦淮河句容河镇江段整治等重点水利工程。 |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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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
26.聚焦“四群八链”和“876”创新引领工程重点产业“卡链处”“断链点”,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100项以上;支持企业争创首台(套)重大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产品,2024年新培育认定市级及以上“三首”产品30个以上。 |
市科技局 市工信局 |
27.深化科技赋能产业发展,持续办好“高校院所走进镇江产学研合作大会”“四群八链重点企业走进驻镇高校”等特色活动。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主动挖掘机制,推动企业及时介入对接转化,推动技术合同成交额逐年提升。 |
市科技局 市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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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实施研发机构高质量提升计划,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内涵建设,布局建设市级概念验证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创新主体争创省级平台。 |
市科技局 市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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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围绕“876”创新引领工程,组织在镇高校、科研院所、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等,积极承担或参与前沿技术研发、科技重大攻关等国家、省科技项目,实施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前瞻等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更多原创技术和产品。支持在镇省属高校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推动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 |
市科技局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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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提升先进制造业竞争力 |
30.充分发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引导带动作用,探索设立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基金,并围绕重点产业领域设立子基金,有效撬动社会资本。 |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国资委 市政府办 |
31.完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方式,聚焦低空经济、新型储能与氢能、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部署市级科技项目10项以上。加大创新人才引育力度,指导人才团队申报科技部、省“双创”计划等国家、省、市重点人才工程。征集高校院所科技成果1000项以上,促成产学研合作项目不少于550项。 |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 市委组织部 市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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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落实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实施方案,支持低空经济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材料和核心零部件生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核心技术攻关,以及应用新场景开发等。发展低空寄递业务,2024年开通不少于2条低空物流航线。打造飞手培训基地,为低空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 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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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围绕冶金、眼镜、食品、建材、化工、汽车零部件等传统产业,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为主要方向,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每年实施100个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不断提高传统产业中的先进产能占比,提升产品附加值、技术含量和市场占有率。 |
市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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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深入推进绿色制造工程,对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企业装置能效水平开展评估,全年组织实施绿色化改造重点项目30个以上。加大产业人才引培,指导人才团队申报工信部、省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等国家、省、市重点人才工程。强化独角兽、瞪羚企业筛选发掘培育,每年新认定独角兽、瞪羚企业不少于10家。 |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 市委组织部 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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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促进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 |
35.提升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水平,推动制造业企业向“产品+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培育“快递+丹阳眼镜”“快递+生命医药”等2-3个深度融合典型项目,快递服务制造业年产值力争达到50亿元。 |
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 市工信局 市邮政管理局 |
36.推进港口经济建设,开展存量岸线整合提升、港口结构优化转型、港产城融合发展、运输结构优化完善、港口发展品质提升“五大专项行动”,加快港口智能化改造和绿色化升级,深化运用多式联运模式,全面提升镇江港集装箱吞吐量和货物吞吐量,提升港口物流和临港产业适配度。积极参与长三角港口群建设,联动开展航运服务合作,有效提升航运物流服务附加值。 |
市交通运输局 市国资委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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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大力开展服务业高质量发展“522”工程,做好服务业集聚区的储备培育和梯度推进,力争培育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4家,打造两业融合发展标杆引领典型8家,领军企业5家以上。 |
市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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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高质量推进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完善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培育遴选机制,提升平台综合服务水平,更好为服务外包企业发展提供支撑。 |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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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引导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
39.布局建设企业创新联合体和省级以上高水平研发载体,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等,联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全年新增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80家。滚动实施技术微攻关项目100个,支持一批省产业体系协同攻关项目快建设、快见效。 |
市科技局 市工信局 |
40.加快实施科技孵化载体“专优特强”行动,到2025年,实现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资金(基金)设立全覆盖,市级以上孵化载体70%以上具有孵化资金和持股孵化功能。 |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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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小升高”行动,引导企业做好知识产权储备、创新人才集聚和科技成果转化,每年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720家以上。 |
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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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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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推动智能工厂建设,2024年培育省级智能示范车间(工厂)15家,星级上云企业80家以上。发挥大禹山省级信创先导区作用,做大“数智云网链”数字产业。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免费诊断服务,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向中小企业延伸,确保规上工业企业全覆盖。推动软件信息服务发展,培育平台经济发展,年内新增省级软件企业5家、软件产品100个。 |
市工信局 |
43.聚焦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积极发挥数据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组织开展“数据要素×”典型案例征集,推动数据要素价值发挥和典型示范引领。 |
市数据局 市工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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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加快推进镇江市数据要素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全市数据产业发展。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要求,采用“两级主体、分级授权”模式,推动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打造一批标志性、高价值数据产品和服务。 |
市数据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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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推动人工智能发展 |
45.夯实人工智能基础支撑,不断完善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数据供给数量质量显著提升。 |
市数据局 |
46.制定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方案,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构建人工智能产业特色体系,打造涵盖算力硬件设施、智算模型、算力场景应用于一体的智算服务支撑体系。 |
市工信局 市数据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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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强化“好房子”供给 |
47.将全市出让住宅地块容积率控制在1.5以内,在已出让但未建设的存量高强度开发地块建设“立体生态住宅产品”,将庭院、花园与现代高层建筑相结合,实现建筑与生态景观相生共融,提升居住小区品质。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探索研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建局 |
48.坚持市场化方向,与优质企业“强强联合”,强化住宅品质改善提升的全流程建设管理措施,加快建成一批品质优良、数字化智能化的改善型住宅。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以标准规范提升建筑品质,加强对设计变更降低绿色建筑工程技术标准行为的监督管理。深化过程监管,完善设计—审图—建设—验收全过程闭合监管模式。 |
市住建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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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加快既有建筑节能节水降碳改造。探索以绿色改造为重点,适老化改造、建筑功能提升及居住环境整治同步实施的综合改造模式,以政府投资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鼓励医院、学校、机关办公建筑等遵循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改造,鼓励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率分别提升至75%、72%以上。 |
市住建局 市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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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积极盘活存量房源 |
50.用足用好购房补贴政策,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积极参与房屋“以旧换新”活动,落实契税补贴、财政补贴等一系列配套举措,对收购旧房的企业给予缴纳房屋契税份额80%补贴,并不受购买套数限制;对收购危房的企业,给予一定补贴支持;安置房价格通过市场化评估确定,鼓励相关房企在价格评估基础上,再给予一定房价优惠。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市区范围内经确认的空置普通住宅物业,按规定标准减免30%交纳空置期间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建立存量安置房房源库,实施统一管理,方便自由选择房源。 |
市住建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财政局 市国资委 市发改委 |
51.结合土地招商情况,优化住宅用地供应,提高改善型住宅用地比例,提升商品住宅品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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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做好房地产金融工作,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加大对房地产企业新增融资支持。 |
镇江金融监管分局 人行镇江市分行 市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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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
53.扩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在本市范围内,职工自住住房电梯新建和更新改造的,职工本人、配偶及其双方父母均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在实际工作地(含辖市区)租房提取公积金,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房租。 |
市财政局 市住建局 |
(十七)优化民营企业市场环境 |
54.建立民营经济监测指标体系,建立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动态监测和沟通对接机制,及时掌握民营企业发展状况,分级分类建立重点跟踪服务民营企业库。深入开展“惠企‘镇’行”服务企业调研走访行动,有效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
市发改委 市工商联等 |
55.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相关部门应当统筹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
市住建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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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健全全市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机制,在市工信局网站设置登记平台、开设投诉链接,专门受理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并安排专人对线索进行核查督办,确保投诉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建立拖欠防控机制,加强项目审核,从源头防止无预算或超预算实施各类投资项目、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等问题,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 |
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市住建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国资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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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优化民营企业人才评审环境,继续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业下放初级和中级职称评审权限,指导企业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工作。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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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
58.落实“非禁即入”要求,推动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社会公平开放,鼓励民间投资进入交通、水利、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细分行业。用好民间资本推介平台,梳理推介适合民间资本投资的项目。 |
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 |
59.编制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强化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建立民间投资推进工作评估机制和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民间投资动态监测和运行分析,为民间投资提供有效融资支持。 |
市发改委 人行镇江市分行镇江金融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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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依法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
60.强化涉企案件监督和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治理,全面排查和整治违规查封、扣押、冻结等问题,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公安“护企”直通车建设,建立线上“护企”微信群和线下服务中心,在司法维权、服务保障、打击犯罪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支持。 |
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
61.严格执行涉企刑事犯罪追诉标准,正确区分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正常融资和非法集资的界限,有效维护企业生产经营正当权益。增强涉企刑事案件办理质效,防止案件积压,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审理。 |
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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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探索完善查封财产置换、财产自行处置、财产处置宽限期等机制,合理选择执行方式和执行财产,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
市中级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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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完善经营主体破产退出通道,大力推进“立转破”“诉转破”,畅通诉讼衔接破产渠道,依法推进“应破尽破”。加强府院联动,有效出清“僵尸企业”,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 |
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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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巩固外贸基本盘 |
64.深化“百团千企拓市场”行动,巩固欧美日市场,帮助企业用好用足RCEP等自贸协定关税优惠,鼓励和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类展会,确保每年参加广交会、服贸会、进博会等重点贸易展会50场以上。引导企业加强与美欧日韩经贸往来,努力开拓东盟、中亚等新兴市场,对增长势头良好的新产能、新订单、新主体,加大培育引进力度。 |
市商务局 镇江海关 市外办 市贸促会 |
65.强化外贸龙头企业的监测服务,完善稳存量扩增量“两张清单”,针对重点企业和优质项目,加强用工、用能、融资、物流、通关等保障力度。持续发挥口岸对外贸的拉动作用,推动孟家港等口岸码头泊位正式对外开放,提升新民洲、奇美、润华物流等港口开放质效。 |
市商务局 镇江海关 市人社局 市发改委 市交通运输局 人行镇江市分行镇江海事局 镇江边检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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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
66.抢抓国家跨境电商试点机遇,强化载体建设,推进丹阳眼镜跨境电商产业园、京口大禹山跨境电商产业园、网易(镇江)联合创新中心等载体提质增效,加快完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综保区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功能。 |
市商务局 镇江海关 人行镇江市分行 |
67.持续推进“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开展“3150”行动(3场跨境电商主题峰会或论坛、1场跨境电商双创大赛、50场各类跨境电商线上线下培训、线下沙龙、对接会等活动),推动眼镜、户外用品、雪地靴等优势产业集群“触网出海”,形成镇江跨境电商产业特色。加大企业“市采通+跨境电商”模式推广应用,有效推进镇江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 |
市商务局 镇江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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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加大跨境电商支持力度,构建“四位一体”(人才培训-学生实习-双创大赛-创业孵化)人才培养体系,开展跨境电商培训走进驻镇高校活动。创设“跨境电商经营贷”,通过“贷款+财政贴息”方式,对使用跨境人民币结算的跨境电商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
市商务局 市人社局 人行镇江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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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大力吸引和利用外资 |
69.围绕本地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招商,积极吸引世界500强、全球行业龙头企业等来镇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型机构。分类培育优势企业,重点扶持一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较高成长性的优势外资企业成长为总部企业。全流程服务指导企业申报省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认定,依法依规给予相应支持。 |
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 |
70.鼓励存量外资企业增资扩股、外方股东以未分配利润再投资、企业境外上市返程投资,依法依规落实各项便利化措施。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等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 |
市商务局 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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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支持各地对接“一带一路”国家投资,尤其是中东主权基金。稳妥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工作,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币直接开展境内相关投资。 |
市商务局 市政府办 人行镇江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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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服务企业“走出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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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大力推进外汇收支便利化,推动9家试点银行为优质试点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积极开展跨境金融服务,指导银行为企业办理外债签约登记业务。推动本地金融机构为境外企业提供直接贷款,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走出去”遇到的境外融资难、海外工厂资金紧张等问题。 |
人行镇江市分行市商务局 |
73.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保护、治理等方式,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聚焦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权利保护,提升企业依法化解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水平。 |
市检察院 市市场监管局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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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加快对外投资项目审批,健全国别风险评估长效机制,重点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沟通与合作,推动双边或多边投资协定的签订与升级。 |
市发改委 市外办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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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全力保障粮食生产 |
75.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统筹安排中央和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5957.8万元。在保持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3000元的标准下,提高丹徒世业镇投资标准,并进行重点扶持配套。通过生态沟渠、排水涵闸、汇流塘、生物拦截、绿化苗木等措施,对丹阳市、句容市和丹徒区等地,因地制宜推动高标准农田灌排系统“生态化”改造。 |
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 市水利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76.全力支持重点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现有粮食仓储技术改造,加快提升绿色智慧型粮食仓储占比,确保粮食仓储在线监测率保持在98%以上。 |
市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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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
77.对符合条件的各类智慧园区、数字农业项目优先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基础较好的地区先行先试,发挥6个省级农业数字化项目带动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动数字农场、数字牧场、数字渔场等智慧农业、数字农业项目建设。对纳入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储备支持的农业数字化建设项目,加强专班跟踪服务,并做好优质项目储备,实现滚动接续推进。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数据局 市财政局 |
78.因地制宜推出镇江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提升农业龙头企业效益。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设施建设,选择有条件的地区整地推进,努力提升建设质量,为农产品错峰销售、延期销售、提高种植效益提供帮助。 |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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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健全就业优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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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发挥公益性就业岗位托底作用,推进零工市场、“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建设,确保全年帮扶困难人员就业不少于6000名,开发公益性岗位300个以上,“零就业”家庭持续保持动态清零。加大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力度,全年开发青年就业见习岗位6600个以上。 |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
80.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全面落实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稳岗返还等政策措施,推动各项减免、返还举措全部执行到位。 |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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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强技行动”,完成100所高校人才工作站布局;深化技能培训,提升技工院校办学能力,确保全年培训技能人才不少于2.5万人次。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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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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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挖掘优质普通高中资源潜力,增加学位供给,推动全市普高招生比例逐年提升,并同步做好高质量师资的统筹配备,有序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推动省镇江一中、省镇江中学、马相伯高级中学创建高品质(特色)高中,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总量。 |
市教育局 |
83.巩固分级诊疗制度,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设和完善本土名医堂、外地专家库,有效提升下派专家坐诊天数、接诊患者人次、下转康复期病人数量等。 |
市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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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积极推进“免审即享”“无感智办”服务,推出涵盖13个部门53项政务服务高频审批事项,集成64项标准应用,推广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强化公共服务和增值服务供给。依托“电子税务局”平台,深入落实各项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深化“政策找人”。 |
市数据局 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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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梳理可进卡的民生待遇项目,形成各类民生待遇发放进卡本地项目清单,深化拓展社保卡在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应用。 |
市人社局 市数据局 市财政局 市文广旅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医保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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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构建优质便捷、运行高效、管理有序的“15分钟医保服务圈”。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泊位在夜间和节假日对社会共享开放,年内完成1500个停车泊位开放任务,探索建立常态化停车泊位免费向外地游客开放机制。 |
市医保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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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完善落实生育养育支持政策 |
87.加强对普惠托育机构建设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持续推进“爱育镇江”系列普惠托育项目,对市区范围内新增普惠托育机构给予建设补助。 |
市卫健委 市财政局 |
88.针对儿童入学(入园),严格落实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困难家庭幼儿免保教费、幼儿园内资助等各项政策举措,不断完善困难补助制度。提升学前教育发展质效,大力推进优质幼儿园建设,全年新增省级、市级优质园7所以上,新增省级、市级内涵发展项目不少于10个。 |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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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建设1所市级婴幼儿托育综合指导中心,每个市、区配建1所婴幼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1家公办托育机构;确保全年新增普惠托育机构18家以上,其中主城区街道覆盖率提高至85%、千人口托位数提高至4.2个。接续实施出生缺陷防治工程,年内新建2个市级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 |
市卫健委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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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 扎实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
90.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推动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的非户籍人口愿落尽落。做好非户籍人口落户认定和政务服务工作,降低落户门槛。实施“数字找人”社保扩面行动,聚焦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强化部门协同、数据共享,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年内基本养老保险扩面4.2万人以上。 |
市公安局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 |
91.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逐步扩大基本医保参保覆盖面。针对随迁老人和儿童,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执行好保障全体老年人共享基本养老服务的各项措施。完善儿童关爱保护体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良好义务教育,享受同城待遇。 |
市医保局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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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围绕土地存量挖潜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因地制宜完善土地市场规则,按照省级部署要求,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以点带面打造高品质社区。结合开发园区整合提升,加快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大力推动批而未供土地利用,提升土地要素利用效益。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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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
93.深挖有效信贷需求,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推动全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保持平稳增长。发挥LPR改革效能和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持续推动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
人行镇江市分行 市政府办 镇江金融监管分局 |
94.支持企业有效获得信贷,加强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强化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应用推广。精准服务小微企业,针对小型、微型质量信誉企业质量创新工作,给予贷款金额年化1%贴息。灵活运用“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支小货币政策效用,推动“小微贷”“助力贷”支持企业数量不断提升。 |
人行镇江市分行 市政府办 市财政局 市市场监管局 镇江金融监管分局 市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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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贯彻落实省级关于“设备担”扩大支持范围的政策,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设备担”宣传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所有中小微企业设备购置更新改造贷款担保业务,给予担保费80%的财政补贴。放大“苏旅贷”产品效用,结合省级旅游产业扶持基金申报,做好文旅项目梳理申报,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探索推动“苏科贷”“苏创积分贷”等金融产品落地,加强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精准滴灌。开展“苏质贷”业务推介和银企对接活动,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质量创新工作的扶持力度。 |
市财政局 市政府办 市科技局 市工信局 市文广旅局 人行镇江市分行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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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积极开展不动产“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业务,丰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内涵。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人行镇江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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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增强金融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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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落实各项财政奖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市级给予年化不超过0.5%的担保费补贴,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
市财政局 市政府办 |
98.推进资本市场“镇江板块”建设,加快发展直接融资,健全完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支持优质企业上市挂牌。深挖优质企业纳入上市后备资源库,鼓励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帮助重点企业破解首发融资、增发融资瓶颈,力争实现上市。 |
市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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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积极宣传科技创新企业首贷贴息政策,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稳步扩大“苏科贷”“高企贷”等科技金融产品投放规模,探索推广“投贷联动”等科技金融新产品,举办“科技金融进孵化器”“科技金融直通车”等政银企对接活动,实现科技金融靶向精准发力,大力扶持创新性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初创企业,每年为企业提供科技类贷款不少于15亿元。 |
市科技局 市政府办 人行镇江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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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落实重大项目、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科技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六张清单”,围绕700余家清单企业全力做好金融服务,为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机构优先授信、优惠利率、优质上门服务和优先量身打造金融产品“四优”金融支持。做好市级财政金融产品的投放与管理工作,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投向薄弱环节,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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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人行镇江市分行镇江金融监管分局市财政局 市科技局 市民政局 市工信局 市数据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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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推动我市企业征信服务平台进一步融入“长三角征信链”跨地区征信共建平台,通过企业信息一站式查询,为企业拓宽业务服务范围、提供线上融资予以支撑。 |
市发改委 人行镇江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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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持续优化企业服务 |
102.着力推进全市港口高质量发展,加快港口岸线集约高效利用整合提升,不断降低物流成本。深化运输结构调整,稳定运营海铁、公铁多式联运线路,推进建华绿色建材科创园码头、国能谏壁绿色煤炭中转物流基地、丹阳陵口港码头等项目建设。办好物流业“降成本、强赋能”交流对接会,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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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以房屋建设、基础设施为切入口,推进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结合年度城建重点工程的推进,大力精简既有建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市政管网更新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有效推进水电气热信联合报装接入,持续推广并联审批、减少非必要审批环节。 |
市数据局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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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通过查处典型案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有效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行政性垄断监管执法。完善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优化智慧化公平竞争审查监测评估平台,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三书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监督员队伍。 |
市发改委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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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
105.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建立完善行政检查登记制度。对举报投诉、监测排查问题,实行针对性查处。加强信息公开,推动各执法机关优化年度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工作计划。 |
市司法局 |
106.积极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探索“一业一查”监管模式。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结合监管对象信用等级和风险类别,持续优化组织方式,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实施“信用+执法”渐进式监管,探索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管理,积极推广扬中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和京口区“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有效做法,压减检查频次,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 |
市司法局 市数据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发改委 市公安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文广旅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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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立足“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制定并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两张清单”,细化明确处罚情形和标准,定期发布免罚轻罚典型案例。持续改进执法方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实行“有温度的执法”。 |
市司法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文广旅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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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推行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提升执法效能,通过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走航监测等手段,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的精准监管。将企业的主动修复行为或主动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作为对企业减免或不予处罚的重要依据。 |
市生态环境局 |
注:加粗标注的为该项任务落实的牵头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