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支持新技术新产品及创新产品应用场景实施细则(2024修订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支持新技术新产品及创新产品应用场景实施细则(2024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与本细则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常州市创新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5日
支持新技术新产品及创新产品应用场景实施细则
(2024修订版)
一、支持对象
1. 当年度新列入《江苏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的新技术新产品所属企业。
2. 当年度使用创新产品的应用场景搭建单位。
二、支持条件
1. 新技术新产品
(1)常州市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当年度新列入《江苏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的新技术新产品。
2. 创新产品应用场景
市工信局从“供给侧”和“需求侧”角度每年组织创新产品与应用场景对接,形成以重大应用为牵引的技术产品集成标准和模式,对使用创新产品的示范应用场景给予支持,每年最多不超过30个。
(1)常州市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应用场景使用的创新产品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江苏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有效期内的新技术新产品、《常州市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推荐目录》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由省级以上部门最近三年内鉴定的新技术新产品;
(3)应用场景应具有规模性和示范性,通过场景建设强化创新产品应用和产业生态集聚。
三、支持标准
1. 对新技术新产品每项给予5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当年累计奖励最高15万元。
2. 对经评选认定的示范应用场景项目,按照评价结果,给予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且不超过创新产品购货总额40%的奖励,其中分别给予创新产品研制方和用户方各50%奖励资金。
四、工作流程
1. 新技术新产品
(1)该项政策采取免申报方式。
(2)每年度,市工信局根据上年度《江苏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确定支持名单,通过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hangzhou.gov.cn)公示。有异议的,由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共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