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菏政办字〔2024〕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菏泽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菏泽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3〕202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着力优结构、优功能、优能力、优质量、优管理、优保障,到2025年,全市医疗卫生资源更加充足,区域协调、医防协同、中西医并重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进一步提高,有序就医和诊疗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体系内部和体系之间融合衔接,互联互通和协调联动更加有效,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到2035年,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率先发展、领先发展优势更加突出,优质医疗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体系结构。
1.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科学配置公立医院特别是三级公立综合医院数量和规模,严禁公立医院违规举债建设,健全公立医院级别等次动态调整机制。精准增加床位等医疗资源配置,重点向妇女儿童、老年医学、中医、重症医学、急诊急救、精神卫生、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领域倾斜。加快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山东省立医院菏泽医院项目建设,带动全市和区域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到2025年,全市医疗卫生资源保持适度有序增长,其中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7.5张,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0.78张,每千人口康复病床数0.42张。(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排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强化县级医院龙头地位。持续增强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运行管理、诊疗服务、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综合能力,推动县级医院在临床服务、资源共享、急诊急救和高质量管理等方面加快建设“五大中心” ,提升急危重症患者抢救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儿科、妇产、肿瘤、心血管、神经、呼吸、老年、康复等专科疾病防治能力。到2025年,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县级医院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等专科诊疗量占比达到65%以上,纳入国家“千县工程”的县医院全部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三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指南要求,县域内患者就诊率力争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3.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开展基层服务能力提质提效行动,优化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和中心村卫生室布局,实施更高水平标准化建设,增强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功能,加快社区医院建设。鼓励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落实功能职责基础上多元发展、融合发展。持续改善村卫生室服务条件,提升乡村卫生服务能力。开展全市乡村医生综合能力全覆盖培训三年行动。到2025年,全面建成15分钟健康服务圈,35%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优质服务推荐标准,县域内基层门急诊人次占比达到65%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4.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做强市级龙头中医医院,争创山东省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中医康复中心。做优县级中医医院,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扩容增效,做实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扩大中医药服务供给。到2025年,全市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均衡完善,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实现全覆盖,2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建成“中医阁”。(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5. 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市、县两级疾控中心改革试点,开展市、县级疾控中心综合评价,逐步实施等级评审。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网格和社会心理健康体系建设,完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体系。实施优生优育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优化妇幼保健机构设置和达标提升。以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为中心,加快推进县域精神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到2025年,市、县疾控中心总体达到标准化建设标准,县级确定至少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市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三级乙等以上,二级甲等及以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二)优化系统功能。
6.落实功能定位。推动三级公立医院加强急危重症救治,主动将常见病、多发病和恢复期、稳定期患者向基层转诊;推动县级公立医院加强常见病与多发病诊治、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推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综合服务,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鼓励上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推进接续性诊 疗。到2025年,三级公立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下转患者人数及占比逐步上升,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稳步下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7.推进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全面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对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事项统筹管理,建立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稳步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统筹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薪酬、绩效考核等事项,赋予医疗集团运营管理、人员招聘、岗位聘用、绩效分配等自主权。到2025年,各县区基本建成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规划组建一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8.促进医防融合发展。加快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将公共卫生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等综合评价工作。探索对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医师赋予限定范围内处方权。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针对重症率、死亡率较高的重点传染病开展医防融合防控。到2025年,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总体完成标准化建设,市、县级疾控中心实现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服务全覆盖,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明显提升,重点传染病和慢性病医防融合防控机制基本建立。(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9.推进中西医结合发展。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模式,完善中西医会诊和协作机制,加强公立医院中医师配备,将中西医结合相关指标作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等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等综合评价重要内容。遴选建设省级和市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形成一批提高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种解决能力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到2025年,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实现中医临床科室设置全覆盖,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日益完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0.加强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鼓励乡镇卫生院等二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养康养服务,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完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积极发展安宁疗护,创新推广居家、社区、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加强与精神卫生机构协作,加快发展医养健康产业。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普遍设置老年医学科等相关科室,积极探索创建市级公立老年医院,50%以上的县区建成1所以上康复医院或护理院,每个县区至少设置1处安宁疗护病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三)优化服务能力。
11.强化人力资源供给。优化医疗卫生队伍结构,促进床医、医护等合理配比。加强儿科、公共卫生、全科、重症医学、呼吸、精神科、传染病、职业健康、老年医学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医教协同,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到2025年,床医比、医护比分别达到1∶0.55、1∶1.2,每万人口全科医生和公共卫生人员数分别达到4人、8.5人。 (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和体育局)
12.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育配备。实施牡丹系列名医培养项目,开展中医药扁仓人才和西医学习中医高层次人才培养。实施青年人才集聚行动计划,推动人才发展与学科发展、资金分配、项目实施相统一,精准赋能优秀中青年人才和出色团 队。到2025年,全市卫生健康领域入选省级人才计划10名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13.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临床重点专科通过专科联盟、集群发展等形式加强对下级单位的指导支持。到2025年,基础专科和平台专科能力基础进一步夯实,国家临床重点(优势)专科建设(含中医)顺利推进,建成15个左右省级重点专科(含精品特色专科),基本形成覆盖辖区疾病谱主要疾病和影响群众健康重点疾病的临床专科网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14.加快科研创新体系建设。积极争创省级高能级科创平台,全面提升重点学科和实验室建设水平。坚持临床研究和临床救治协同,鼓励三级医院特别是三级甲等医院加大投入、激励和保障力度,强化以临床为导向的科研攻关和发明创新。加强医疗卫生科研诚信和医学伦理监管。到2025年,省级科创平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建成5个左右省级卫生健康重点学科(含公共卫生、中医药),三级医院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科研经费和科研成果转移转化金额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15.强化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深化城乡对口帮扶,鼓励医疗卫生骨干深入基层或者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参与一线服务。每年下沉医务人员规模保持在800人次以上。严格落实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之前到基层服务政策,服务期间暂停在原单位的处方权,探索高级职称医务人员服务基层制度。2024年年底前,为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名医基层工作站165家,实现乡镇卫生院名医基层 工作站全覆盖。到2025年,城乡对口帮扶机制更加完善有效,基层“造血”能力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优化服务质量。
16.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实施医疗质量全面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面加强临床路径管理。提高药品供应保障和药学服务水平,促进上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到2025年,增加5个以上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7.推动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围绕群众就医诊前、诊中、诊后全流程和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出院及出院后全环节,完善全链条、整合型疾病防治和医疗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连续性、延伸性和系统性。大幅提高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智慧化、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以健康为中心的医疗服务模式更加完善,智慧医院建设取得更大突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平均水平达到4级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8.提升便利性舒适性。持续改善就诊环境、优化服务流程,加快“适老化”改造,推广便民服务,拓展远程医疗服务,发展延续性护理、 “互联网+护理”等服务。推动市域内电子病历、妇幼保健、计划免疫、慢病管理、老年健康信息等重点公共卫生业务系统与电子健康档案条块融合和信息共享。到2025年,综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三级公立医院和80%以上二级公立医院实现跨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远程医疗服务覆盖中心村卫生室,电子健康档案实现向居民本人提供实时授权查询服务,全市日间手术开展比例达到15%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19.提高群众健康管理水平。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和签约居民等费用分担支持机制,鼓励有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