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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关于印发《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关于印发《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3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22〕1号)的有关规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联合制定了《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方案》。现将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2023年5月15日

 

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澳合作开发横琴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3号)、《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22〕1号),结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这一主线,坚持“一国两制”、依法办事,扎实推进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地见效,促进境内外人才集聚,助力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二)工作原则。聚焦政策出台初衷及目标任务,立足推动合作区高质量建设、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细化落实合作区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提供智能、便捷、优质的配套服务。坚持风险防控,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防范政策套利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服务合作区发展行稳致远。

二、重点事项

(一)政策内容

对在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二)所得类型

可享受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合作区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三)享受环节

按照清单管理办法列入人才清单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在合作区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部门协同,保障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合作区财税部门牵头制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