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厦地税发[2004]14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1号
)规定,第二条失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
)规定,第二条、第三条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规定,第二条、第三条废止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象屿(火炬)分局筹备处,信息技术分局:
为加强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征管,现将有关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