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财政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财监督〔2024〕14号
省级各部门:
为规范我省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财政监督工作,提升价款结算审核质量,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
政府投资条例》《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
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及其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我们制定了《浙江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财政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财政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一、为规范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财政监督工作,提升价款结算审核质量,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
政府投资条例》《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
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及其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纳入省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财政监督工作。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接受工程价款结算的财政监督,相关参建单位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配合工程价款结算的财政监督。
三、工程价款结算财政监督重点关注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量及各项费用的计取、合同协议、施工变更签证、人工和材料价差、工程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