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桂平市城区范围和龙门工业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批复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桂平市城区范围和龙门工业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批复
贵政函〔2018〕336号
桂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桂平市城区范围和龙门工业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请示》(浔政报〔2018〕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