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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一手房交易契税和印花税缴纳方式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一手房交易契税和印花税缴纳方式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1号

USHUI.NET®提示:2021年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请以最新文件为准。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一手房交易中购房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征管,方便纳税人快捷多渠道缴税,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国家金库长沙市中心支库(以下简称市国库)、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决定,对全市一手房交易中购房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全面实行银行端查询缴税模式,逐步取消现行的银行代收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银行端查询缴税模式的主要内容
银行端查询缴税模式,是指通过市住建委、市税务局、市国库的网络互连,将纳税人的网签信息先后传递给金税三期税收征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金三系统)和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纳税人缴纳购房契税和印花税时,可以任意选择在开发商预售资金监管专用POS机(以下简称专用POS机)、银行柜台、税务部门办税窗口或自助办税终端缴税的模式。
二、具体缴税方式
纳税人购买一手房,通过市住建委的网签系统办理合同网签后,根据确认打印的“长沙市房屋契税印花税缴款通知书”,可以任意选择以下缴税方式:
【印花税】相关法规
【契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