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8日
附件1:
本市公共停车场(库)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小时
场(库)等别
地段级别 |
一等 停车库 |
二等 停车库 |
三等 停车库 |
四等 停车库 |
五等 停车库 |
六等 停车库 |
一级地段 |
10 |
10 |
9 |
8 |
7 |
6 |
二级地段 |
10 |
9 |
8 |
7 |
6 |
5 |
三级地段 |
9 |
8 |
7 |
6 |
5 |
4 |
四级地段 |
8 |
7 |
6 |
5 |
4 |
3 |
五级地段 |
7 |
6 |
5 |
4 |
3 |
2 |
六级地段 |
6 |
5 |
4 |
3 |
2 |
1 |
注:以上为小型车最高收费标准,经营单位可在不高于此价格范围内自主下浮调整。大型车(按照公安交警部门规定的车型分类)、特大型车(载重八吨以上货车或铰接式客车和拖挂车)、特种车(车身长十四米及以上或载重四十吨及以上的车辆)最高收费标准为小型车收费基础上分别加1、2、3元。摩托车按小型车的50%计算。
附件2:
本市公共停车场(库)机动车停放计费等级划分规定
一、公共停车场(库)按其所在地的地段共分六级
一级地段:沿中山东一路、中山东二路、金陵东路、河南南路、河南中路、北京东路所构成的区域。
二级地段:一级地段以外,沿复兴东路、西藏南路、肇周路、徐家汇路、肇嘉浜路、华山路、愚园路、江苏路、长宁路、长寿路、天目西路、天目中路、共和新路、虬江路、宝山路、东江湾路、四川北路、大连西路、欧阳路、四平路、溧阳路至黄浦江所构成的区域。此外,还包括徐家汇、曹家渡、提篮桥、老西门地区。
三级地段:一、二级地段以外,沿腾越路、杨树浦路、隆昌路、营口路、松花江路、中山北二路、中山北一路、广中路、共和新路、灵石路、岚皋路、中山北路、中山西路、龙华西路、龙吴路、景联路至黄浦江边所构成的区域。此外,还包括浦东内环线以内的地区及龙阳路、杨高南路、成山路、上南路、德州路至黄浦江边所构成的区域,罗山路、张扬路、张扬北路、东高路至黄浦江边所构成的区域。
四级地段:一至三级地段以外的杨浦区、虹口区、静安区、长宁区、徐汇区、宝山区部分区域(闸殷路、淞沪路、政立路、场中路、共和新路、泰和路、北泗塘河、富锦路至黄浦江边构成区域)、闵行区部分区域(景联路、龙吴路、剑川路、汇江路、江川路、亭联路至黄浦江边所构成区域)。浦东新区的川沙新镇、北蔡镇、高桥镇等重点开发城镇。
五级地段:一至四级地段以外的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浦东新区祝桥镇以及卫星城镇(如朱泾、安亭等)。
六级地段:上述一至五级地段以外本市的其他地区。
二、公共停车场(库)按设施、设备状况共分六等
一等停车库:高密度立体停车库。配备电子或机械定位装置,电视监控、磁卡收费、温控式自动报警装置、消防拴、喷淋式自动灭火等先进设施、设备。
二等停车库:自行式单层、多层停车库。进、出口分门(道),配备温控式自动报警、喷淋式自动灭火装置、移动式灭火机等较完善的设施、设备。
三等停车库:简易的单层、多层停车库。配备灭火机、消防桶等必备的消防设备。
四等停车场:大型水泥地坪停车场。停车标准车位在200辆以上,进出口分门(道),设立瞭望台,配备消防车、移动式灭火机、消防栓、车辆清洗设备等较完善的设施、设备。
五等停车场:一般水泥地坪停车场。配备消防栓、移动式灭火机、一般灭火机、消防桶等设施、设备。
六级停车场:硬土地坪停车场。配备一般灭火机,消防桶等必备的消防设备。
三、其它事项
市物价、交通部门将根据城市发展、交通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计费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