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市监特种〔2023〕183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各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
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已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
《办法》的重要意义
电梯是上海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电梯安全管理水平直接反映超大型城市的治理能力。《办法》自2015年出台后,在防范电梯事故、规范电梯管理、提升维保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本市在用电梯数量突破30万台,电梯安全状况发生了新的变化。本次
《办法》修订,顺应电梯安全管理发展趋势,对于促进本市电梯安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办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理解
《办法》的立法精神和修订内容,以新修订的《办法》施行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监管水平,为市民提供更为安全、舒适的乘梯环境,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全面掌握《办法》的修订内容
本次
《办法》修订采用废旧立新形式,设8章63条,其中新增15条,修改44条,保留4条,删除6条。重点修订内容如下:
(一)健全电梯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
《办法》增设电梯选型配置要求,明确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建设单位的相关责任,强调电梯安全源头把控;《办法》增加电梯经营环节责任,明确经营单位销售电梯主要部件的,同样需要建立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
《办法》细化电梯使用环节责任,对住宅小区电梯安全使用管理作出特别规定,提出电梯乘客行为规范。
(二)巩固智慧电梯建设成果。《办法》明确智慧电梯功能定位,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电梯平台,完善上海智慧电梯码,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强化电梯安全数字化管理与服务;《办法》强调智慧电梯实际应用,要求依托智慧电梯平台加强智慧监管水平,依托上海智慧电梯码实现信息查询、故障报警、应急求援、投诉举报等功能;《办法》强化科技赋能,明确新安装电梯应当配备远程监测装置,并实现轿厢通讯网络覆盖,鼓励在用电梯加装远程监测装置。
(三)聚焦民生领域电梯安全。
《办法》规定加装电梯的所有人应当明确使用管理单位,所有人未委托且没有自行管理能力的,由所在地街道、乡镇政府协调确定使用管理单位;《办法》细化加装电梯的管理责任,明确使用管理单位还需对加装电梯新增的围护结构、附属设施设备加强日常巡查;
《办法》提出老旧电梯的安全要求,明确电梯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经电梯所有人同意,要增加维保频次和维保项目。电梯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次数,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开展安全评估。
(四)提升电梯安全监管效能。《办法》明确7类重点单位名单,要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对重点单位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办法》设置3类电梯抽查事项,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对电梯整机和主要部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安全评估工作质量、日常维护保养质量等事项实施抽查;《办法》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明确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房屋管理等部门对电梯安全的监管职责。
三、认真做好《办法》的宣贯培训
(一)开展监管队伍业务培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办法》列入年度培训计划和重点培训内容,组织全体执法人员,特别是一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开展专题培训。要采取讲座授课、案例教学、小组研讨等多种形式,确保条线干部学深悟透,提升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将在2023年4月组织召开全市《办法》宣贯会,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要在5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题培训。
(二)开展从业单位宣贯教育。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电梯相关单位的宣传教育,召集企业相关负责人集中开展《办法》宣贯活动。要督促电梯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内部培训。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全市电梯生产单位、维保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宣贯培训。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在6月底前组织辖区电梯使用单位至少开展1次集中宣贯培训,并在公众聚集场所开展1次电梯应急演练。
(三)开展社会面普法宣传。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社会面普法力度,向市民宣传
《办法》施行情况,科普乘用电梯安全常识。要紧密结合上海智慧电梯建设成果,引导市民积极参与电梯治理,构建“电梯安全,多元共治”的良好格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要紧盯安全生产月、电梯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广播、新媒体等渠道发布宣传信息,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积极营造有利于《办法》施行的良好氛围。
四、抓好《办法》重点任务贯彻落实
(一)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对7类重点单位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指导电梯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电梯维保单位提升维保质量。要充分发挥上海智慧电梯平台大数据优势,根据平台推送线索信息实现精准化执法检查。要结合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查使用未登记电梯、电梯超期未检、电梯维保环节违法行为。
(二)突出电梯选型配置、销售环节安全监管。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在开展电梯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加强对电梯选型配置、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对检查发现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