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元县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元县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4〕24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元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优惠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庆政办发〔2021〕14号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起全文废止
各相关单位:

为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步伐,加大“腾笼换鸟”力度,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的通知》 ( 浙政办发[2014]111号)要求,经县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从2014年起,全面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3日


庆元县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绿色崛起,科学跨越”的战略总要求,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战略,建立以“亩产税收”为主要导向的评价机制,按照“亩产税收”贡献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分类分档差别化减免政策,加大对“亩产税收”贡献大、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效率,加速产业转型升级和我县经济发展。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对象

本县辖区内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二)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

按照“提标准、稳基数、重激励”的原则全面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提高企业土地保有成本,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促进企业集约节约用地。从2015年1月1日起,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分别由原来的每平方米每年2元、4元提高为每平方米每年4元、6元。并重新调整区域内的土地等级划分范围和适用税额标准。具体按二级划分,范围及税额标准如下:濛洲、松源2个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为一级区域,年税额标准为6元/平方米。除一级区域范围外的各建制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为二级区域,年税额标准为4元/平方米。

(三)实行分类分档的差别化减免税政策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结合我县产业结构特色,划分为工业、服务业、其他行业等三大行业。对经营涉及两个或以上行业的企业,以主营业务为行业分类标准,涉及多个主营业务的,按照销售比例孰高原则确定。

对纳税人主要依据“亩产税收”等指标,实行差别化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行业分类根据实施情况反馈逐步细化。

1.对亩产税收贡献高和鼓励发展的企业,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优势企业的竞争力。

2.对从事公益事业、承担政府任务的,但目前亩产税收贡献不高的企业,可按规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3.金融、房地产、烟草、电力(含小水电)、石化、保险、建筑、通讯、娱乐业等行业不享受减免政策,集团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项目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得减免。

4.当年度已注销企业、实行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不予减免。

5.除纳税人因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等情形可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政策性优惠可继续执行外,停止执行省政府和省地税局已下发的其他各项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四)“亩产税收”具体计算口径

“亩产税收”指纳税人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单位土地面积所产生的税收(费)收入。

1.税收(费)收入具体包括纳税人当年度实际入库的正常申报、纳税评估补缴、实施税务稽查时企业自查入库的增值税(含免抵调)、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资源税、印花税、车船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保障金,剔除以税收挂钩的财政奖励资金。

2.占地亩数指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包括企业自用、出租、无偿提供他人使用的土地。纳税人土地有产权证的,以证载面积为准;无产权证的,由税务机关按有关规定核定。企业年度中间增减土地的,以月加权平均数为土地面积亩数。

3. 特殊情形处理。“一企多地”的,应按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主体合并土地计算该企业的亩产税收;“一地多企”的,各入住企业缴纳的税收(费、金)可合并计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承租方企业存有“一票否决”情形的,承租方税收不计入出租方缴纳的税收(费)。

4.亩产税收计算公式。亩产税收(万元/亩)=(纳税人实缴税费收入+承租方实缴税费收入)÷纳税人占地总面积(含自用、出租、无偿提供他人使用)。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方案

分行业确定“亩产税收”减免标准值(以下简称行业标准值),行业标准值原则上以亩产税收行业平均值为基础确定。纳税人亩产税收高于行业标准值的,按超行业标准值比例分档确定差别化的减免幅度,纳税人亩产税收在行业标准值以下的,原则上不予减免。县地税局负责按年度公布行业标准值并组织实施。

1.对亩产
【土地使用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