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行业亩产税收减免标准值的公告
根据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田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
青政发〔2015〕2号
)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6年度亩产税收减免标准值公告如下:
2016年度减免行业分为工业、服务业、其他三类。工业行业亩产税收减免标准值为5.72万元/亩,服务业行业亩产税收减免标准值为23.54万元/亩,其他行业亩产税收减免标准值为2.37万元/亩。
2016年度我县城镇
土地使用税分类分档差别化减免的具体减免幅度为:
1.对亩产税收达到行业亩产税收减免标准值200%以上(以上均含本数,下同)的纳税人,按其应缴纳的城镇
土地使用税给予100%的减免。
2.对亩产税收在行业亩产税收减免标准值150%以上但未达到200%的纳税人,按其应缴纳的城镇
土地使用税给予75%的减免。
3.对亩产税收在行业亩产税收减免标准值100%以上但未达到150%的纳税人,按其应缴纳的城镇
土地使用税给予50%的减免。
2016年度房产税减免条件参照城镇
土地使用税分类分档的差别化减免税政策执行,具体减免幅度为:
1.对亩产税收达到行业亩产税收减免标准值200%以上(以上均含本数,下同)的纳税人,按其应缴纳的房产税给予70%的减免。
2.对亩产税收在行业亩产税收减免标准值150%以上但未达到200%的纳税人,按其应缴纳的房产税给予50%的减免。
3.对亩产税收在行业亩产税收减免标准值100%以上但未达到150%的纳税人,按其应缴纳的房产税给予30%的减免。
请纳税人自行对照行业亩产税收减免标准值,符合减免条件的应在2017年5月31日前到各主管税务分局地税办税服务大厅提出减免税申请。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