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我区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废止】
宁财(税)发 [2014] 1049 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制度)文件的公告》 ( 2021年8月4日)规定,全文废止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
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72号)精神,现将我区煤炭
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适用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炭
资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