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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3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已经省政府2019年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9年11月5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

2009年6月21日公布的《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 ( 省政府令第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