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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出台10条新政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全文废止】

杨浦出台10条新政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全文废止】
( 2020年2月10日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作用,着力减轻企业负担,特出台以下政策。

  1、鼓励支持区域内企业、研发机构等研发提供疫情防控、远程办公、线上教育、在线医疗等技术、产品,在疫情防控期间为社会应用示范提供支撑,经认定给予相关的专项扶持。(区科委、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卫健委)

  2、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区内中小企业还贷发生困难的,鼓励和协调区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加快贷款展期办理、为企业调整还款计划。(区金融办)

  3、区域内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用于恢复生产经营的贷款,经认定给予专项贴息贴费扶持。贴费政策:对企业单笔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贷款或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业务,对实际担保费率超过1%以上部分,按实给予最高2%年担保费或保险费率补贴。贴息政策:按照实际利率的50%给予利息补贴,同一家企业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区金融办)

  4、对有需求、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区财政切实保障资金,加快市、区产业政策落地落实,解决企业疫情防控、生产经营等实际困难。(区财政局)

  5、发挥“一网通办”的便企服务作用,实施不见面审批和无人干预自动办理,为企业申请办理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各类扶持政策提供便捷高效服务通道。(区行政服务中心)

  6、对落户本区科技园区且实际办公租借在科技园区载体的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给予2个月房租减免。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经营方为租户减免租金。(区科委)

  7、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商务楼宇等各类载体以及各类市场主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和服务保障。疫情期间,对保供应和稳物价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业,经认定给予专项扶持。(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财政局)

  8、对疫情防控期间区内创新创业中小企业人才,入驻区属单位经营的人才公寓,给予2个月房租减半,并鼓励其他经营方为区域内各类人才租房减免租金。(区人社局)

  9、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法律政策解释,区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因受疫情影响发生的各类劳资纠纷。(区人社局)

  10、充分发挥企业工会和工会工作者积极作用,下拨专项资金到区医务工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职工互助保障重大疾病范畴。(区总工会)

  本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本政策由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中央、本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遵照执行。



《杨浦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共抗疫情的十条政策》政策解读
( 2020年2月18日 )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作用,着力减轻企业负担,特出台《杨浦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共抗疫情的十条政策》。

  二、政策宗旨和基本框架

  政策旨在发挥好广大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稳定经济、普惠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坚定企业发展信心,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复工复产。政策分为三个方面,共10条内容。涉及注重精准施策,加大落实力度;减轻企业负担,提供高效服务;稳定职工队伍,压实稳商举措。

  三、支持对象

  注册并落户于杨浦区域内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

  四、主要内容

  1、疫情防控期间,积极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为社会应用示范提供支撑,支持区域内企业、研发机构等研发提供疫情防控、远程办公、线上教育、在线医疗等技术、产品,经认定给予人工智能、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中心、专精特新等相关的专项扶持及优先采购与推广。(区科委、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卫健委)

  2、确保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畅通,对于区内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还贷发生困难的,鼓励和协调区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加快贷款展期办理、为企业调整还款计划。(区金融办)

  3、加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区域内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用于恢复生产经营的贷款,经认定给予专项贴息贴费扶持。贴费政策:对企业单笔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贷款或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业务,对实际担保费率超过1%以上部分,按实给予最高2%年担保费或保险费率补贴。贴息政策:按照实际利率的50%给予利息补贴,同一家企业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区金融办)

  4、对有需求、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区财政切实保障资金,加快市、区产业政策落地落实,确保政策应兑尽兑,解决企业疫情防控、生产经营等实际困难。(区财政局)

  5、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保障,发挥“一网通办”的便企服务作用,实施不见面审批和无人干预自动办理,为企业申请办理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各类扶持政策提供便捷高效服务通道。(区行政服务中心)

  6、考虑到杨浦的中小企业实际需求,帮助企业纾缓暂时的困难,切实降低中小企业成本,对落户本区科技园区且实际办公租借在科技园区载体内的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给予2个月房租减免。对于积极减免租金的科技园区在年度考核中给予适当加分。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经营方为租户减免租金。(区科委)

  7、积极鼓励社会各方为中小企业特殊时期的正常经营提供帮助,减轻企业负担。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商务楼宇等各类载体以及各类市场主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和服务保障。疫情期间,对保供应和稳物价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业,特别聚焦民生主副食品市场供应等领域,经认定给予专项扶持。(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财政局)

  8、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各类中小企业的职工队伍,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条件。对于区内创新创业中小企业人才,入驻区属单位经营的人才公寓,给予2个月房租减半,并鼓励其他经营方为区域内各类人才租房减免租金。(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9、考虑到企业关于受疫情影响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的诉求,区相关部门主动跨前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法律政策解释,积极协调解决因受疫情影响发生的各类劳资纠纷。(区人社局)

  10、积极协调各方保障职工权益,充分发挥企业工会和工会干部积极作用,开展相关防控工作,下拨专项资金到区医务工会等相关工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职工互助保障重大疾病范畴。(区总工会)

  五、政策口径和期限

  本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本政策由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中央、本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遵照执行。

  六、相关部门、园区的联系方式

  

部门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备注

区委组织部

王申

2503317915921431946

涉及人才公寓租金减免

区发改委

史霖、杜文华

2503237815800422005


区商务委

戴敏洁

2503285113764639012

涉及区域内企业、研发机构等研发专项资金

韩璐

2503285313641774933

涉及保供应和稳物价专项资金

区教育局

顾春源

3115178813917027027


区科委及相关科技园区

奚永鑫

2503209713641898001

涉及区域内企业、研发机构等研发专项资金

王文苑

6567532918801736182

涉及本区科技园区小微和初创企业房租减免

五高科(长阳创谷)杨峻梅

13917431079

云基地园区刘榕

13004153912

创智天地园区谢琲

13501749679

创业中心园区张珏瑾

5566670813564537990

复旦科技园孙炅

6140011113701977897

同济科技园赵念

13321960752

海洋科技园谢梦慧

13818390604

知识产权园顾佳

13701640391

理工科技园任晓琳

5522762213916803247

财大科技园曹彬

13661822145

电力科技园王锦秀

13764443477

体育科技园李海森

13764077981

物联网科技园郑艺

13817066741

复旦软件园倪羽山

13761152351

环保科技园李顺科

18019737751

电缆科技园余凯扬

18101812310

中船科技园顾斌

15921773604

复旦软件园复华基地余宏

13162818895

教育服务园胡舒婷

18502195093

区财政局

张雯琦

65018811*120518917571812


区人社局

孔蓉菊

2503348713818375500

涉及受疫情影响发生的各类劳资纠纷

区卫健委

丁晴雪

2501015613601695901


区金融办

景婉秋

2503296313917182835


区总工会

王少林

6586833813524601390

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纳入互助保障重大疾病范畴

龚雯

2503221413501983932

涉及职工权益保障

区行政服务事务中心

杨菊芳

2503108218918127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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