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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方税务局关于公用公房管理部门接管国有直管产房屋不征契税的复函【到期失效】

天津地方税务局关于公用公房管理部门接管国有直管产房屋不征契税的复函【到期失效】
2006-12-26 津地税地200675号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对公用公房管理部门接管国有直管产房屋不征契税问题的函》(津国土房财20061203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3〕184号
【契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