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重组过程契税政策的通知
京财税[2006]172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6-08-08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7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八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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