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简化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内部审核手续的通知【全文废止】
云地税农字〔2005〕18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5-09-07
USHUI.NET®提示:根据《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规定,2016年9月19日起全文废止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方便纳税人及时办理
耕地占用税、
契税减免手续,进一步提高地税部门的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要求,结合我省农税职能调整的实际,按加强事后监督的改革原则,现就进一步简化现行的
耕地占用税、
契税政策性减免的内部审核手续通知如下:
一、减免税审核的分类
将
耕地占用税、
契税减免税审核分为即时审核和程序审核两种方式。
(一)即时审核。对涉及自然人申报较多、减免金额低、具有普遍性、经常性的减免税项目,可由县级地方税务机关决定在管理较为规范的地方实行主管税务机关一级审核、即时办理。主要包括:
1.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
契税;
2.个人拆迁补偿购买住房,对未超出拆迁安置补偿费、补助费部分免征
契税;
3.农村居民在规定的建房用地标准内占用耕地建住宅,按规定税额减半征收
耕地占用税。
(二)程序审核:除即时审核项目以外的减免税项目为程序审核项目,一般具有涉税金额大、情况较为复杂的特点。
二、减免税的内部审核资料
必备资料是减免税申报表(程序审核一般要求一式四份)和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地的文书(
耕地占用税减免要求)。
办理减免申报的其他资料按《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