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9日
附件1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
一、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
(一)软件研发及外包
类别 |
适用范围 |
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 |
用于金融、政府、教育、制造业、零售、服务、能源、物流、交通、媒体、电信、公共事业和医疗卫生等部门和企业,为用户的运营/生产/供应链/客户关系/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计算机辅助设计/工程等业务进行软件开发,包括定制软件开发,嵌入式软件、套装软件开发,系统软件开发、软件测试等。 |
软件技术服务 |
软件咨询、维护、培训、测试等技术性服务。 |
(二)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
类别 |
适用范围 |
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 |
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产品设计以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等。 |
测试平台 |
为软件、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的开发运用提供测试平台。 |
(三)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
类别 |
适用范围 |
信息系统运营和维护服务 |
客户内部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桌面管理与维护服务;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系统、远程维护等信息系统应用服务。 |
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
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IT基础设施管理、数据中心、托管中心、安全服务、通讯服务等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
二、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
类别 |
适用范围 |
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 |
为客户企业提供内部管理、业务运作等流程设计服务。 |
企业内部管理服务 |
为客户企业提供后台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审计与税务管理、金融支付服务、医疗数据及其他内部管理业务的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管理、数据使用的服务;承接客户专业数据处理、分析和整合服务。 |
企业运营服务 |
为客户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服务、为企业经营、销售、产品售后服务提供的应用客户分析、数据库管理等服务。主要包括金融服务业务、政务与教育业务、制造业务和生命科学、零售和批发与运输业务、卫生保健业务、通讯与公共事业业务、呼叫中心、电子商务平台等。 |
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 |
为客户提供采购、物流的整体方案设计及数据库服务。 |
三、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适用范围 |
知识产权研究、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分析学和数据挖掘、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教育课件研发、工程设计等领域。 |
附件2
企业注册登记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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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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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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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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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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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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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期限 开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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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期限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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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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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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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来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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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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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地 |
四级行政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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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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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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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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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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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身份证 □护照或其他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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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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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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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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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主管机关 |
□国税 □地税 |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 |
□查账征收 □核定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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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境内上市或挂牌 |
□是□否 |
上市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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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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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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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境外上市 |
□是□否 |
上市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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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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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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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国家高新区内企业 |
□是□否 |
高新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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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内企业 |
□是□否 |
经开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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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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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东类型 |
姓名 |
身份证(护照)号 |
出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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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东类型 |
机构名称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出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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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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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引入风险投资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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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东类型 |
机构名称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出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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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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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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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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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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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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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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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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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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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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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О年月 |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请认定的主要依据,填表单位须参照《河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要求和本表的格式如实填写。
二、指标说明(部分选择只需填写代码)
(一)企业法人代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填写,参见《全国企业事业和社会团体代码编制规则》。
(二)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类别:可选择多个,指:
1.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包括:
(1)软件研发及外包:①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②软件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①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②测试平台;
(3)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①信息系统运营和维护服务;②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2.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包括:
(1)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
(2)企业内部管理服务;
(3)企业运营服务;
(4)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
3.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三)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根据国家统计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按本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如:(1)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股份制企业;(5)联营企业;(6)有限责任公司;(7)外商投资企业;(8)港、澳、台投资企业等。
(四)主要股东及所占股份比例: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投资企业填写此栏,并按股权比例大小列出前三名股东和所占股份比例数。
(五)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指企业从事上述第(二)条(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类别)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的企业所取得的收入。
(六)总收入: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七)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指从事外包服务的企业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且其向境外客户提供的国际(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
企业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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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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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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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征收 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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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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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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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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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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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务范围 |
□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 |
(1)软件研发及外包: □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 □软件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 □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 □测试平台 (3)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 □信息系统运营和维护服务 □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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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 |
□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 □企业内部管理服务 □企业运营服务 □企业供应链管理数据库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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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
包括知识产权研究、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分析学和数据挖掘、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教育课件研发、工程设计等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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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认定情况 |
□高新技术企业□集成电路企业 □软件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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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大股东及所占股份比例(1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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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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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学位 |
专业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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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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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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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变化情况 |
上年末职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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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末职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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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数 |
上年末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 |
上年末从事研究开发的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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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企业经营情况 |
总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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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外汇/按银行结汇日汇率折算人民币) |
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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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先进型服务 业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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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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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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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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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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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税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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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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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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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情况 |
主要离岸服务合同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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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ITO/BPO/KPO |
发包国别(地区) |
合同标的额(万美元) |
实收外汇(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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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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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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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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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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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情况 |
简述企业为支撑服务外包业务已采用的专利技术或核心关键技术、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主要设备与网络的情况(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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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企业科技活动情况 |
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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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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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经费占总收入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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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科技奖励情况(省级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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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名称 |
获奖年度 |
级别 |
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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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知识产权(有效期内)数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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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 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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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 著作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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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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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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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 我公司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填写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内容及所有佐证材料,真实有效,并对以上内容及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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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附件4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核心信息变更申报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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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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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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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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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备案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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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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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变更企业名称 |
□是 |
变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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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变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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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变更企业注册地 |
□是 |
变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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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变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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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变更服务业务范围 |
□是 |
变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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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变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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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变更内容 |
□是 |
□合并;□分立;□转业;□迁移;□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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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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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职工总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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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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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总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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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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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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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 我公司填报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核心信息变更申报表》内容及所有佐证材料,真实有效,并对以上内容及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企业)盖章:
年月日 |
附件5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年度信息表
( 年度)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英文名称:
所属城市:
填表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为我省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跟踪管理提供依据。企业须按照《河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要求和本表的格式如实填写。
二、指标说明
(一)企业所得税征收机关:填写本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机关,即**市(县)**区国税局或**市(县)**地方税务局。
(二)服务业务范围可选择多个。
(三)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指企业从事“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中附件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
(四)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企业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企业所得税征收机关 |
|
|
住所 |
|
企业注册类型 |
|
|
经营范围 |
|
是否上市 |
|
|
是否变更经营范围 |
□是 变更事项:□经营范围;□合并;□分立; □转业;□迁移;□其他 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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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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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务范围 |
□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 |
(1)软件研发及外包: □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 □软件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 □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 □测试平台 (3)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 □信息系统运营和维护服务 □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
||
□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 |
□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 □企业内部管理服务 □企业运营服务 □企业供应链管理数据库服务 |
|||
□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
包括知识产权研究、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分析学和数据挖掘、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教育课件研发、工程设计等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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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职工总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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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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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数(人) |
|
上年末从事研究开发的人员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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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企业经营情况 |
总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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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外汇/按银行结汇日汇率结算人民币) |
万美元 |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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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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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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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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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缴所得税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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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际缴纳所得税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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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是否享受当年税收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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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免所得税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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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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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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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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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企业科技活动情况 |
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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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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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经费占总收入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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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科技奖励情况(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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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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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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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知识产权(有效期内)数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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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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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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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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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复核建议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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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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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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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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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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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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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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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资格复核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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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复核机关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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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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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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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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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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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复核机关意见:
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