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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关于本市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继续有效的通知【全文废止】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关于本市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继续有效的通知【全文废止】
沪财税〔2015〕95号 2015-12-17

USHUI.NET®提示:根据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本市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公告》 ( 沪财发〔2020〕17号规定,关于本市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 沪财税[201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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