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旅游业成为万亿产业的实施意见
浙政发〔2014〕4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3月7日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政办发〔2019〕1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政办发〔2021〕69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70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4〕31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浙委发〔2014〕14号)精神,加快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万亿大产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切实把旅游业发展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全局,牢固树立科学旅游观,坚持依法兴旅、依法治旅,坚持全域化、生态化、人本化和国际化的发展原则,全面深化改革,推动转型升级,促进提质增效,努力实现旅游业发展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力争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总收入超万亿元的大产业,使旅游业成为美丽浙江的生态产业、美好生活的民生产业和转型升级的支柱产业,把浙江建设成为更加发达的旅游经济区和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率先全面建成旅游经济强省。
二、发展目标
(一)旅游产业实力更强。旅游产业体系更加完善,效益更加明显。到2017年,全省年接待游客总量达到6.5亿人次,年均增长10%,其中接待过夜游客3.1亿人次,力争旅游产业总收入达到1万亿元。
(二)旅游产业结构更优。入境、国内和出境三大旅游市场协调发展,旅游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旅游产品体系进一步健全,休闲度假功能明显增强,商务会展水平明显提升。到2017年,旅游购物在全省旅游业总收入中的比重超过30%,过夜游客人均逗留时间达1.8天,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出游4.5次,国内旅游人均消费提高到1400元以上。旅游服务进出口额占国际服务贸易额的比重达到40%。
(三)旅游产业品牌更响。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旅游产品品质进一步提升,“诗画浙江”品牌更具国际竞争力,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旅游产业发展成果为旅游者、旅游从业人员和旅游目的地居民共享。到2017年,游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旅游产业贡献更大。到2017年,全省旅游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6.7%,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14%;旅游业税收收入相当于地方财政收入的7%;旅游直接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超过8%。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旅游改革开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国家级旅游改革试点,推动舟山市争取落地签证、境外游客购物离境离岛退税、便利邮轮出入境等政策,争取列入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推动桐乡市在旅游业与新型农业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服务业现代化等方面深度融合。推进淳安、洞头、安吉、武义、遂昌、仙居省级旅游综合改革和湖州、桐庐、江山、龙游专项改革试点,在制度创新、政策扶持、资源整合、要素保障、特色培育等方面先行先试。鼓励各市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旅游发展新路径、新模式。支持开化、仙居两县开展国家公园试点。推进淳安、文成、泰顺、开化、景宁、庆元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示范区试点建设,重点发展生态、休闲、养生、度假等旅游新业态,使旅游业成为统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产业。
创新旅游管理体制。按照“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的要求,整合优势,强化旅游综合协调、产业促进、行业服务等职能。积极探索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等旅游区的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探索设立跨区域旅游功能区,鼓励品牌信誉度高的旅行社和旅游车船公司跨地区连锁经营。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作用,鼓励发展中介组织,在强化行业监督自律、推进标准化建设以及质量评定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扩大旅游开放。进一步简政放权,政企分开,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推动资源、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在旅游产业发展中的自由流动,推动旅游市场向社会民营资本全面开放,吸引浙商回归投资旅游重大项目,促进混合所有制旅游经济发展。建立完善公开、平等、规范的旅游市场准入制度,积极引进国(境)外知名旅行商、跨国(境)旅游集团投资浙江旅游业,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世界旅游组织等交流合作。
(二)优化旅游产业布局。按照“一核两翼五圈多点连线”的布局要求,着力提升杭州旅游的核心带动作用,大力推进“东扩西进”两翼发展,加快建设浙北、浙东、浙东南、浙中和浙西南五大旅游经济圈,加快培育多层次、特色化的优秀旅游目的地,加快打造一批以杭州为龙头、依托浙江独有的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旅游品牌和精品线路,不断提高全省旅游业空间运行的整体效率。
“一核”:强化杭州旅游核心带动作用。大力推进杭州旅游全域化发展和国际化发展,充分发挥杭州作为长三角旅游中心城市对全省旅游业发展的核心带动作用。以西湖、西溪、运河、湘湖、千岛湖等核心景区为龙头,深入推进旅游与休闲、会展、文化、特色潜力行业等融合发展,全面提升休闲度假综合品质,有效带动周边地区发展。
“两翼”:推进“东扩西进”两翼发展。“东扩”海洋旅游,以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为引擎,实施海洋旅游五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邮轮、游艇、休闲度假岛、海洋禅修和海洋探险等高端旅游产品开发,建设一批特色海洋旅游区,培育一批特色休闲旅游岛和特色渔村,形成多元化的浙江海洋旅游精品线路。“西进”生态旅游,以衢州、丽水、湖州、温州西部和台州西南山区为重点,以绿色崛起和生态富民为战略导向,推进景观森林建设,建设一流生态休闲养生福地,探索形成生态旅游业推动环境保护、促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山区经济全面转型升级的科学发展模式,把山区生态优势转化成为旅游产业优势,使生态旅游业成为富民强县的主导产业。
“五圈”:构建五大旅游经济圈。浙北旅游经济圈以杭州、绍兴、嘉兴和湖州为主体,发展都市风情、江南水乡风情、运河古镇文化、吴越文化和太湖文化等特色旅游业态。浙东旅游经济圈以宁波、舟山为主体,积极打造浙江旅游的海上门户。浙东南旅游经济圈以温州、台州为主体,将雁荡山—楠溪江、百岛洞头和仙居国家公园作为核心板块,创新休闲度假业态,提升休闲度假品质。浙中旅游经济圈以金华、义乌等为主体,建设以黄大仙文化、商贸购物、温泉养生和影视文化为特色的国际化旅游区。浙西南旅游经济圈以衢州、丽水为主体,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业,探索生态旅游业带动山区发展新路子。
“多点”:培育多层级旅游目的地。以完善目的地旅游服务设施、提升目的地服务质量、提高目的地友好程度为主要内容,以游客满意度和富民贡献度作为评价标准,积极引导各类旅游目的地彰显特色、错位发展,加快培育一批优秀国际旅游目的地、优秀县域旅游目的地和优秀乡村旅游目的地。
“连线”:围绕西湖、江郎山、中国大运河三大世界遗产和高等级旅游景区,打造多主题、分时段、强辐射的浙江旅游连线。
以历史文化为基础,重点打造丝绸之路、江南水乡、古都古镇、宗教朝觐、运河古韵、养生茶艺等一批国际精品旅游线;以便捷高铁为依托,重点打造华东经典、名城名湖、太湖风情、绿水青山等一批区域品牌旅游线;以概念创新为突破,重点打造滨海之旅、邮轮之旅、生态之旅、温泉之旅、康体之旅、养生之旅等一批特色旅游线;以适应消费为前提,重点打造一批休闲自驾、最美村落、商贸购物、骑行漫游等主题旅游线。大力开发钱塘江水系、古运河水系及海岛风情旅游线,串联打造浙东、浙中、浙西为轴的传统旅游线,推进相关景区连点成线、聚点成块,逐步形成全域化、多元化、大众化的旅游路线图。
(三)加快旅游大平台建设。根据全省旅游产业布局,积极探索旅游功能区建设。按照资源优化、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筹开发的原则,突破行政区划,建立环莫干山、环洞宫山、环括苍山、钱江源等四大旅游功能区。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打造跨省域的旅游功能区。大力推进旅游度假区建设,支持东钱湖、太湖、湘湖、鉴湖—柯岩、平湖九龙山、千岛湖、舟山群岛普陀等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支持资源禀赋优良、发展基础扎实、要素保障有力的地方申报省级旅游度假区。全面落实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享受省级经济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加快推动旅游为主导功能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加快旅游景区转型升级。按照世界水准、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要求,大力实施景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建立门票预约制度,加强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控制。大力推进环莫干山、环湘湖、环千岛湖、环东钱湖、雁荡山—楠溪江、南浔古镇、环乌镇、环会稽山、普陀国际旅游岛群、神仙居—天台山等十大重点板块建设,力争到2017年十大重点板块的旅游总投资和总收入均超2000亿元。着力培育宁波杭州湾、溪口—雪窦山、三门湾、乐清湾、环飞云湖、环太湖、盐官百里长廊、环台州湾、江郎山—廿八都、千峡湖—凤阳山—云和湖等十大特色板块,力争到2017年十大特色板块的旅游总投资和总收入均超1000亿元。积极推进旅游大项目建设,力争到2017年全省旅游总投资超过1万亿元。实施“新十百千工程”,到2017年全省创建20个左右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县(市、区),培育100个左右省级旅游度假区和旅游风情小镇,培育1000家左右乡村旅游景区和特色民宿。
(四)推进乡村旅游转型升级。大力推进旅游业与农业融合发展,加快乡村旅游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发挥乡村旅游在增收入、扩就业、惠民生等方面的作用。依托农业自然环境、田园景观、农业设施、农业产业、农耕文化等资源要素,大力培育休闲观光农业,开发乡村休闲度假产品。注重乡村旅游规划编制,加强名村名寨、古村古镇保护与利用,建设一批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俗文化的旅游风情小镇。推进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带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创新乡村旅游经营管理模式,强化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稳步推进“送培训下乡”活动,每年免费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人数不低于4000人次。到2017年,全省力争打造10个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30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00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实现以农促旅、以旅强农,促进我省乡村旅游快速发展。
(五)培育旅游新业态。积极发展文化旅游、海洋旅游、工业旅游、运动休闲旅游、森林旅游、养生养老、研学旅行、购物旅游、康体旅游、红色旅游、商务会展、旅游电商等新型旅游业态,不断丰富多元的旅游产品供给。大力培育美食、茶楼、疗休养、美容化妆、保健、时装、婴童、婚庆、摄影、工艺美术等与旅游密切相关的特色潜力行业。注重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到2017年,重点打造50个文化旅游示范区;50个特色文化主题酒店;100个工业旅游示范基地;100个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含优秀项目、精品线路);100个中医药养生养老示范基地;10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经典景区。
(六)打响“诗画浙江”品牌。积极打造“诗画浙江”省级综合宣传品牌,在省级主流媒体及重大经贸、文化、体育等活动中统一使用该品牌。创新营销方式,改进营销理念,拓展营销渠道,实施政府主导、企业联手、媒体跟进“三位一体”的合力营销策略,构建全媒体时代的立体营销系统和多元化的旅游消费市场。创新办展模式,拓展展会内涵,吸引国际会议会展活动更多地落户浙江。积极打造旅游展会和节庆品牌,加强旅游区域合作,整合资源,精心设计和宣传以浙江传统文化为内涵、以浙江特色旅游资源为内容的旅游线路,积极参与海上丝绸之路等旅游线路建设。积极探索在境外投放“诗画浙江”宣传广告,建立完善多语种网站,开发建设与电子商务一体化的网络营销平台,加快我省旅游国际化进程。
(七)做大做强旅游企业。积极培育一批旅游规划设计企业、旅游创意企业、旅游装备制造企业、旅游电商以及旅游服务外包企业等新型旅游企业。支持旅游企业通过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或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大力引进国内外大型旅游集团,支持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资源整合、资产重组、参股、兼并等方式,推动优势旅游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构筑起跨国、跨地区经营体系,打造跨界融合的旅游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品牌的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到2017年,力争培育10家以上年产值超10亿元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
(八)发展入境旅游。推进杭州、宁波、温州和义乌国际航空港建设,加快推进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的配套政策。加强与境内外航空公司、旅游批发商、国际友好省州和城市、国家旅游局海外办事处等合作,建立促销联盟,开展整体营销。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入境客源输送能力的旅游企业,增强海外客源市场的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开展境外宣传推广活动,全面提升浙江旅游在海外市场的影响力。
(九)推进智慧旅游。加快旅游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建立覆盖全省的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