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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浙政办发〔2017〕15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3月7日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政办发〔2019〕1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政办发〔2021〕69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7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兴起的历史机遇,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培育发展成为新的引领性万亿产业,更好地发挥软件赋值、赋能、赋智作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创新驱动、协同推进、融合发展、安全可控、开放共赢的原则,着力突破核心技术,持续深化融合应用,突出高端人才引领,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体系。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2022年,实现“14321”目标,即软件和信息服务收入突破1万亿元,产业规模居全国前4,综合发展指数居全国前3,创新指数居全国前2,效益居全国第1。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达到8300亿元;规模以上软件企业超过3000家,营业收入100亿元以上软件企业8家、1000亿元以上企业1家;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超过55家,上市企业超过75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00家;软件著作权累计20万件以上,重点企业研发投入持续提高,研发费用占软件业务收入的比重超过8%;建成国际级软件名城1个,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1个,省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示范基地(特色小镇)12个、特色基地16个、创业基地20个。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关键技术攻关与软件产品研发。瞄准产业发展制高点,支持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工具软件等基础软件技术和产品研发。推动自然语言理解、计算机视听觉、新型人机交互、智能控制与决策等人工智能技术与产品研发。加快云计算、大数据、量子通信、无人驾驶、虚拟现实、区块链等前沿领域技术研究和产品创新。

(二)提升嵌入式软件和工业软件开发集成水平。加快嵌入式软件开发平台、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发展。实施工业技术软件化行动计划,加强自动控制与感知系统、工业云和智能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工业核心软硬件等制造新基础建设。推进信息物理系统、制造领域知识库及新型工业应用程序(APP)的研发和应用。

(三)推动信息服务创新发展。创新服务模式,形成平台、数据、应用、服务、安全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加快发展移动支付、位置、社交网络、数字内容等服务,以及大数据、智能应用、虚拟现实、移动应用程序等新型在线运营服务。加快发展基于第五代移动通信(5G)、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多制式融合通信网络和新一代广播电视网络等的信息服务。

(四)构建产业协同创新体系。加快建设专业化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骨干企业向各类创业创新主体开放创新平台和资源。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实施软件研发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构建灵活、开放、协同的云端工具平台及研发生态。支持开源社区发展,构建有利于创新的开放式、协作式、国际化开源生态。

(五)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符合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条件的企业和行业应用领军企业,优先支持其承担省重大科技项目及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重大项目。鼓励各地制定软件和信息服务龙头企业培育和招商引资政策,打造一批国际影响力大、竞争力和带动性强的龙头骨干企业和品牌企业,一批技术先进、商业模式成熟、市场前景广阔的企业,一批专业化程度高、创新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的细分领域优势企业。推动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沿线国家(地区)加速战略布局。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总结推广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十大优秀典型案例。

(六)深化“互联网+”融合应用。面向制造、金融、安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物流、能源、环保、教育、文化等重点领域,推进“互联网+”融合应用,培育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制造企业采用云服务、云制造,推广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智能制造等新模式。围绕农业生产经营、市场流通等环节,支持相关应用软件、大数据及电子商务发展。

(七)完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