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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合建〔2023〕11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023-12-28 规定,现行有效,
各相关单位:

为有效引导多方参与公共停车设施投资建设运营,规范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现将《合肥市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合肥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1日

合肥市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有效引导多方参与公共停车设施投资建设运营,规范财政奖补资金使用,依据《 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合政办〔2018〕6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公共停车场是指道路红线外独立建设,向社会开放并纳入我市统一管理的市区范围内机动车停放场所。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是指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市区范围内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的奖补资金。

第四条 奖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厉行节俭、公开透明、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五条 奖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申领奖补资金的项目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我市市区范围内,《实施细则》正式发布(2018年12月29日)后建成并投用的停车场项目;

(二)项目符合市整体规划和城市发展需求,列入我市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以公共停车场项目办理立项(备案)、规划等手续,且规划、建设相关手续齐全(机械式停车设施除外),并在我市公共停车场建设考评工作中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三)有利于缓解我市停车难,向社会公众提供便捷停车服务,不以任何形式将公共停车泊位固定给特定群体或个人使用;

(四)符合我市停车场管理有关政策要求,设置符合管理和使用要求的标识、停车信息系统和道闸,并将停车信息系统接入市城管局停车管理平台。

第六条 以下停车场不在奖补范围内:

(一)《实施细则》第一章规定的规划配建之外增加建设向社会开放的机动车停车场;

(二)《实施细则》第三章规定的利用自用场地、边角空地或者人行道红线外至合法建筑物之间开放式场地等设置的临时公共停车场;

(三)各项目建设单位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涉及市财政资金的;

已获得国家、省级资金支持的公共停车场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市级资金支持。

第七条 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实行申报制。公共停车场建设(产权)单位向项目所在辖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项目相应审批手续与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流程按《合肥市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申报指南》执行(见附件)。

第八条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在本辖区内提出申请的项目进行审查。针对审查合格的项目,由市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评审,联合评审结果作为奖补资金拨付的依据。评审合格的项目,自联合评审合格之日起,安全运营一年后拨付奖补资金。

第九条 申领奖补资金的公共停车场建设(产权)单位须与项目所在辖区城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在街道(乡镇)签订“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申领四方协议书”。

协议内容中须载明但不限于:

(一)对社会开放的公共停车泊位数量;

(二)规定停车场对社会开放的年限(不得少于五年);

(三)有减少公共停车泊位、改变用途或关闭公共停车场等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时,项目所在辖区城管部门会同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公共停车场建设(产权)单位履行整改恢复义务,拒不履行的,联合所在街道(乡镇)追回奖补资金。

取得奖补资金的公共停车场产权方发生变化时,原产权方须及时向项目所在辖区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对四方协议进行更新,由新产权方继续履行协议规定的相关责任与义务。

第十条 奖补标准按照《实施细则》中规定执行。各企业自筹资金的,按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类的奖补标准与流程执行。

第十一条 奖补资金的拨付方式:由各区(开发区)申报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市城乡建设局根据联合评审结果及上年度绩效评价情况,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市财政局审核后将资金下达至各相关区(开发区)。各区(开发区)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奖补资金。

第十二条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牵头开展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年度考评;依据考评结果提出奖补资金年度预算;配合财政部门对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市财政局负责将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根据市城乡建设局组织的年度考评结果及各区(开发区)的资金拨付申请,及时拨付奖补资金;对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落实公共停车场建设的责任主体,应做好公共停车场建设的资金保障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奖补资金的申报;拨付奖补资金至本辖区内经联合评审合格的各公共停车场建设(产权)单位;在拨付奖补资金前应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加强资金审计、监督、管理,实行跟踪问效,确保奖补资金正确发放,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市建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规范奖补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以下支出不得在奖补资金中列支:人员工资、津补贴和福利补助等人员经费,办公费用,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购置,其他与公共停车场建设无关的支出。

第十六条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合理设定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加强项目绩效日常运行监控,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年度终了1个月内将评价报告送市财政局备案。市财政局适时将该补助资金项目纳入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 市建设、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对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申领奖补资金的单位对奖补资金的具体使用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对违反规定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 申领奖补资金的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由项目所在辖区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辖区财政部门收缴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对该申报单位再次申报奖补资金的,不予受理。同时,将该不良行为记入该单位或者个人诚信档案。

第十九条 申领奖补资金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补。申报单位再次申报的,不予受理:

(一)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奖补资金的;

(二)转移、侵占或挪用奖补资金的;

(三)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功能、不向社会公众开放且拒不整改的;

(四)不符合国家、省、市其他相关规定的。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于2023年6月30日施行,与《实施细则》配套使用,有效期一致;原《合肥市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合建〔2019〕218号)同时废止。

 

附件:合肥市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申报指南


附件

 

合肥市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申报指南

 

为充分发挥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的引导作用,保证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发挥效益,规范奖补资金申报,依据《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合肥市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

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公共停车场项目。

二、申报办理:

(一)申报主体: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申报时间:根据市城乡建设局通知要求。

(三)申报流程:

1.申请审查:由公共停车场建设(产权)单位向项目所在辖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项目相应审批手续与申报材料,由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提出申请的项目进行审查。

2.申报奖补:由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汇总本辖区内符合条件、审查合格的公共停车场项目,正式行文市城乡建设局申报奖补资金。

(四)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申报材料:

(一)各公共停车场建设(产权)单位报各辖区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

1.合肥市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申请书(附件1-1);

2.自评报告,依据合肥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考评办法中考评内容(各投资建设主体类)要求逐条进行撰写;

3.合肥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考评合格意见(各投资建设主体类);

4.涉及发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的相关许可批复文件,根据有关规定无需办理的,提供相关依据文件或材料并附情况说明;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涉及消防、特种设备等主管部门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根据有关规定无需办理的,提供相关依据文件或材料并附情况说明。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租赁土地的,提供土地租赁协议(从申报时间开始不少于5年);

6.经区级审计部门认可的工程价款结算审计报告(申请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类奖补的项目除外);

7.机动车停车场备案登记表(城管部门认定无需备案的,提交城管部门出具的材料);

8.将停车信息系统接入市城管局停车管理平台的材料并注明接入时间;

9.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申领四方协议书;

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各辖区向市城乡建设局申报奖补提交以下材料:

1.自评报告,依据合肥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考评办法中考评内容(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类)要求逐条进行撰写;

2.合肥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考评合格意见(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类);

3.《       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2);

4.《合肥市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1-3);

5.申报项目列入本市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的材料;

6.各公共停车场建设(产权)单位报各辖区审查时所提交的材料;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签章齐全的纸质文档一份及电子版一份,电子版表格提交EXCEL格式,文档提交WORD格式,文件提交PDF格式。各公共停车场建设(产权)单位报各辖区申请审查所提交材料的文档需分项目归档,装订成册提交。

四、申报评审

市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评审小组,对各区(含开发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联合评审,评审结果作为拨付奖补资金的依据。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确保申报质量,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申报的项目,一经查实不予受理。

(二)各区(开发区)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项目管理和督查检查,促进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奖补资金下达后,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于奖补资金出现问题的地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1-1


合肥市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

申 请 书

 

 

 

     项     目     名     称: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建设项目所在区(开发区):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本申请书供申请合肥市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的建设(产权)单位使用,由公共停车场建设投资方项目经办人填写。

2.本申请书一律采用A4纸打印,每项内容打印不完,可调整加页。

3.本申请书须填一式两份,一份由项目所在区(开发区)留底,一份用于各区(开发区)向市城乡建设局申报奖补。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类别

□单独选址新建的公共停车场(库、设施)

□利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有用地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库、设施)

□其他公共停车场(库、设施)

项目开工时间

 

项目竣工时间

 

建成投用时间

 

土地权属

 

占地面积(㎡)

 

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划拨   □社会资本   □其他              

申请奖补类别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类

工程价款结算审计

金额(万元)

 

□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类

申请奖补金额(万元)

 

公共开放

泊位数量

地上

地下

(类型)

(类型)

总计

 

 

 

二、单位信息

申请单位名称

 

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手机

 

项目负责人

 

电话

 

手机

 

财务负责人

 

电话

 

手机

 

单位帐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三、项目基本情况

 

(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概况,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设计单位,项目基本建设内容,相关许可批复办理情况,停车场形象照片,标明公共开放泊位位置的停车场车位平面示意图)

(不够可调整、加页)

四、项目运营情况

 

(内容包括:对外运营现状,运营单位,运营人员安排,运营服务价格等。)

(不够可调整、加页)

五、停车服务系统平台建设情况

 

(内容包括:停车服务系统平台建设概况,停车服务系统平台运营现状,与市级系统平台对接情况等。)

(不够可调整、加页)

六、项目投资相关情况

 

(内容包括:项目投资规模,项目资金来源、用途,投资建设主体等。)

 

(不够可调整、加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不够可调整、加页)

八、申请单位承诺

 

本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申报要求据实提供,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合肥市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罚。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1-2

     年度     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申报辖区:               (盖章)                     制表人:             联系电话: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位置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停车场(设施)类型

投资主体

占地面积(㎡)

土地权属

公共

泊位数

工程价款结算审计金额(元)[注1]

备注

1

 

 

 

 

 

 

 

 

 

 

 

2

 

 

 

 

 

 

 

 

 

 

 

3

 

 

 

 

 

 

 

 

 

 

 

4

 

 

 

 

 

 

 

 

 

 

 

5

 

 

 

 

 

 

 

 

 

 

 

...

 

 

 

 

 

 

 

 

 

 

 

合    计

 

 

 

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项目[注2]

序号

项目名称

位置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停车场(设施)类型[注3]

投资主体

占地面积

(㎡)

土地权属

公共泊位数[注4]

申请奖补金额(元)[注5]

备注

1

 

 

 

 

 

 

 

 

 

 

 

2

 

 

 

 

 

 

 

 

 

 

 

3

 

 

 

 

 

 

 

 

 

 

 

4

 

 

 

 

 

 

 

 

 

 

 

5

 

 

 

 

 

 

 

 

 

 

 

...

 

 

 

 

 

 

 

 

 

 

 

合    计

 

 

 

注:1.公共停车场工程价款结算审计金额不含征地拆迁费。

2.各企业自筹资金的,按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类的奖补标准与流程执行。

3.组合式公共停车场,根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类型分类填写。

4.组合式公共停车场,根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写明各类型相应泊位数。

5.根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测算。


附件1-3

合肥市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项目

建设奖补资金申报表

项目所在辖区:                   

申请单位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企业注册

地址

 

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项目地址

 

建成投用时间

 

项目类别

单独选址新建的公共停车场(库、设施)(  )

利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有用地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库、设施)(  )

其他公共停车场(库、设施)(  )

公共开放   泊位数量

地上

地下

(类型)

(类型)

(数量)

(数量)

相应类型

奖补金额

(万元)

 

 

申领金额

本项目申请财政奖补金额:        万元。

辖区人民政府、开发区

管委会

审查意见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注:1.申请单位对照相关申报资料填写相关数据,并在对应的()内打√。

2.本表为一项目一表,可根据申报项目数量自行增加附表数量。

3.相应类型奖补金额依据《实施细则》进行测算。


来源: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