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财政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财政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合人社秘〔2011〕35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通告》 ( 合人社秘〔2024〕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的指导意见》(皖发[2011]14号),大力实施创业富民工程,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1]5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工作责任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全市创业培训工作,具体包括分解下达培训任务、认定管理培训机构、核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资金审核拨付和监督管理。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创业培训和教学业务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开班审核、师资安排、教学管理、监督检查和资金申报。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