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游局关于加强全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
合政办秘〔2016〕14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3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4-05-28)规定,继续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旅游局关于加强全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9日
关于加强全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
合肥市旅游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省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皖旅改〔201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落实旅游市场监管责任
(一)强化政府领导责任。合肥市旅游和现代服务业工作指导委员会下设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小组,由市旅游局牵头负责统筹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建立以市旅游部门牵头,公安、工商、交通运输、文化、税务、质监、价格、商务、通信主管、网信、民航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协调部门间对旅游市场相关问题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沟通,加强联合执法协调工作机制,提升综合监管效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旅游案件联合查办、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统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要进一步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大力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文明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加快形成全市一盘棋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格局。
(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市场执法、投诉受理工作的有效协调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配合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相关行业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旅游企业要依照法律法规主动规范经营服务行为。旅行社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在线旅游企业要遵守公平竞争规则。购物店要自觉抵制商业贿赂。饭店、景区、交通、餐饮等企业要保障旅游者出游安全,提高服务品质。各市场主体要在旅游服务工作中诚实守信、礼貌待客,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让旅游者体验到优质服务。
(四)发挥公众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合肥市旅游投诉服务热线作用,24小时畅通旅游投诉电话,有效对接12301旅游服务热线和12345市长热线等,畅通旅游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发挥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和旅游志愿者的监督作用,提醒旅游者遵守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行为指南,自觉抵制参加“不合理低价游”。要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引导旅游经营者注重质量和诚信。强化媒体的舆论监督,支持媒体曝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事件。
二、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五)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通过政府公告、政府网站、公开通报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旅游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执法权限、监督方式等事项,加强部门间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沟通,强化联合执法协调监管的相关工作机制,提升综合监管效率和治理效果。
市旅游局:依法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牵头组织对旅游市场秩序的整治工作; 负责对旅行社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违规行为的查处;负责对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反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负责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查处“黑社”、“黑导”等非法经营行为;主动配合参与打击涉及旅游行业的“黑车”、“黑店”等非法经营行为;负责对涉及其他职能部门职责的投诉及案件进行转办等。
市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在旅游景区、旅游交通站点等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犯罪团伙,及时查处强迫消费、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等。
市工商局: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中的未经旅游部门备案超范围经营旅游业务、虚假广告、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垄断行为(价格垄断行为除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交通运输部门在管养公路沿线范围内依法设置的景区、景点指示牌被遮挡的投诉处理等。依法承担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市场监管责任;依法查处民用航空企业侵害航空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维护旅游者机票退改签的合法权益;配合旅游部门共同治理旅游不文明行为等。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对旅游演出、娱乐场所文化经营活动等方面的投诉处理和案件查处等。
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依法承担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征收管理责任;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依法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查处偷逃税款、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对旅游场所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对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投诉举报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等。
市物价局:负责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重点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擅自调整景点票价;不明码标价、模糊计价单位、“两套价格”标价;欺诈宰客、虚假优惠打折等价格违法行为。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依法受理消费者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适时开展旅游市场价格行为整治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整顿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等。
市商务局:发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协调有关成员单位,针对旅游纪念品市场侵权假冒问题,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
市经信委:依法对电信和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服务实行监管,承担互联网行业管理责任;督促电信企业和旅游互联网企业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配合开展在线旅游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配合处理网上虚假旅游广告信息等。
市网宣办:协同公安网监部门,依法清理网上虚假旅游信息,查处发布各类误导、欺诈消费者等虚假旅游信息的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等。
(六)健全完善旅游市场监管标准。全面推进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实施《合肥市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建立涵盖旅游要素各领域的旅游标准体系,继续推进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加快旅游新业态、新产品管理服务标准的制定,使标准化工作适应旅游监管的新要求。持续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全面提升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探索建立旅游标准化管理与旅游市场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