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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
豫发改价管〔2016〕117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豫发改法规〔2023〕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省辖市及直管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省电力公司:

 

降低实体经济的用电成本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为了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将进一步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的事项通知如下,请即贯彻执行。

一、确保既有降低电价政策落到实处。近年来,按照省政府和国家发改委部署,我委出台了全省范围内城乡各类用电同价、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暂停执行尖峰电价、推进电力直接交易、完善两部电价计费方式、电能替代价格等一系降低电价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二、继续利用市场化手段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今年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均可自愿参加电力直接交易,竞争降低交易电价。鼓励符合规定的自备电厂用户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期间参与电力直接交易,鼓励电能替代用户增量电量参与电力直接交易,降低用电成本。2017年进一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市场覆盖范围,凡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年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用户或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均可自愿参与电力市场。其中:年用电量1亿以上的,可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