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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7〕10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豫政〔2023〕7号规定, 继续有效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河南省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实施方案

  建国以来,我省兴建了一大批小型水库,搬迁移民约15.2万人,涉及全省14个省辖市81个县(市、区)。由于这些小型水库多数地处偏远山区,目前涉及的搬迁移民生活水平仍偏低,生产条件亟待改善。为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根据《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 ( 国发〔2006〕1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6〕57号)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集中资金,突出重点,妥善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移民收入,提高移民生活水平。

  二、解决范围和方式

  解决范围:重点是小型水库移民集中安置的村、组。

  解决方式:主要实行项目扶持。重点解决人畜饮水、农田水利、道路交通、医疗卫生、科技推广、技术培训等方面的问题。

  三、资金筹措和管理

  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所需资金从提高全省全部销售电量(扣除农业生产用电)电价每千瓦时0.05分筹措的资金中落实,并由省电力公司随电费一并征收,按月上缴省财政。

  对各省辖市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的投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