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意见
豫政〔2007〕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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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国发〔2005〕29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加快我省防沙治沙步伐,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对防沙治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省防沙治沙取得了显著成效。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防沙治沙工作,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进一步加大了防沙治沙工作力度,防沙治沙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沙化土地面积由建国初期的128.9万公顷减少到现在的64.6万公顷,减少了50%;沙荒面积由32.7万公顷减少到1.92万公顷,减少了94.2%。大大改善了沙区的生态环境,推进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的转变,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土地沙化形势依然严峻。我省是黄淮海地区土地沙化比较严重的省份之一。沙区主要由黄河改道和决口泛滥而成,分布在沿黄44个县(市、区)范围内,占我省县域总数的27.7%,郑州、开封等主要城市位于其中,风沙严重影响着城乡人民的生产生活。当前,沙区的毁林开荒、盲目开发等问题较为严重,防沙治沙任务仍然艰巨。
防沙治沙意义重大。防沙治沙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既是改善生态、保障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又是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障,对建设锦绣河南、构建和谐中原具有重大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防沙治沙重要性的认识,深入贯彻《决定》精神,加强领导,真抓实干,使沙区面貌得到根本改观。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重自然和经济规律,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实行林、田、水、路综合治理,在沙区建立以植树造林为主的综合农田防护体系,促进农民增收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目标任务。力争到2010年,沙区新建和完善农田防护林面积25.7万公顷,1.92万公顷沙荒地得到全部治理,有1燉3的县(市、区)建成林业生态县。
三、合理布局,科学规划
认真编制和组织实施规划。沙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把防沙治沙工作纳入全省林业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做到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凡沙化程度为重度和极重度的流动沙丘(地)及半固定沙丘(地),全部营造防风固沙林;在风沙危害程度为轻度和中度的半固定沙地和沙改田上营造小网格农田林网和林粮间作;在一般泛风沙耕地上营造大网格农田林网。根据沙区土地资源的特点,因地制宜,调整种植结构,推广农林复合种植的经验,提高粮食和经济作物的产出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同时,要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经济林和高档观赏花木等,做到治理和开发相结合,促进沙区生态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各地政府要认真做好全省林业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中防沙治沙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力求取得实质性效果。
四、切实加强沙化土地综合治理
加强沙化土地综合治理。要按照规划,因地制宜地采取植树造林、引黄灌溉、打井配套、农业综合开发等措施,积极治理沙化土地。在沙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乔、灌结合的综合农田防护林体系,对区位重要、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沙化耕地,要实行林农立体种植,固沙改土。对沙化严重的耕地,要种植有固氮作用的经济作物,加强灌溉。同时推行免耕留茬等保护性耕作措施。抓好治沙重点工程建设。要认真抓好正在实施的国家和省防沙治沙工程,严格按照工程管理方法,做到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施工验收。把好整地、苗木、栽植等各道工序,提高工程的建设质量。要切实抓好开封市国家防沙治沙示范区建设,积极探索防沙治沙的政策和技术模式,为全国及全省防沙治沙提供经验。要加强对工程进度、质量和资金的管理,加大对违规使用资金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确保防沙治沙工程顺利实施。
切实保护好沙区林草植被。要加强对沙区林草植被的保护,落实保护责任,杜绝“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切实保护好沙区现有林地资源,不是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工程,不得征占用,需要征占用的必须依法评估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对通过植树种草已封禁固定的沙丘,在水利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进行适度开发,使沙化土地逐步得到耕作改良,严禁大面积的盲目开垦,造成新的风沙危害。
控制防风固沙林的采伐。要加强对沙区防护林的经营管理,对土地沙化严重地区的防护林严禁一次性大面积采伐;确需更新的,要有计划地实行轮伐并及时更新,做到体系长存、功能不减、科学利用。对营造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和一般性农田林网,可根据林木的工艺成熟满足采伐需要。
五、完善防沙治沙扶持政策
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各地政府要把防沙治沙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随着财力的增强,加大对防沙治沙的资金投入。省政府继续把防沙治沙作为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列入财政预算。在沙区安排的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凡涉及防沙治沙内容的,都要按规定搞好防沙治沙。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拓宽筹资渠道。世行贷款、日元贷款造林项目、世行贷款农综和亚行贷款经济林项目,要向沙区倾斜安排,增加防沙治沙投入。
实行税收优惠和信贷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现行的防沙治沙税收优惠政策。单位和个人投资进行防沙治沙的,在投资阶段免征各种税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国家防沙治沙贷款贴息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对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防沙治沙项目,有关银行要适当放宽条件,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并做好各项金融服务。继续扩大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范围,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