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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合房〔2011〕21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市房产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4-01-30规定,有效,

各区住建局,高新区、新站区建发局,经开区房产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物业管理工作新体制,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物业监管职能,规范全市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改善居住环境,结合一段时间以来的工作实践,我局修订了有关制度,并形成《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现印发执行。原《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我市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含开发区)内有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

第三条 各区成立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建设发展局、经开区房产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附后)。

第四条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由各区、开发区组织,原则上每季度考核一次。对于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第五条 各区住建局、开发区建发局、经开区房产中心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对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分,区住建局、开发区建发局、经开区房产中心负责对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评分结果进行汇总、复核。

各区应于每季度末向市房地产管理局上报本区范围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实施情况和考核结果。

第六条 对各开发区每次考核排名前三名的小区、各区每次考核排名前六名的小区,授予“合肥市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流动红旗;对首次排名后三名的小区及相关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集体约谈;对连续两次排名后三名的小区及相关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合肥市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

1、因管理、服务不到位,有效投诉较多,且处理不力的;

2、发生业主群体上访事件的;

3、发生偷盗、火灾等事件的;

4、发生电梯、窨井盖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安全事故的;

5、发生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停水、停电事件的;

6、被主流媒体曝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经查实且负有责任的;

7、在市文明委(办)组织的文明城市创建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

第八条 考核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将作为企业资质延续和升级、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及物业管理小区创优达标等活动评审的参考依据。

第九条 考核结果将适时在有关媒体、网站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 巢湖市、各县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两年。


附件: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

标准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一、

28

1、小区按规划要求建设的配套设施投入使用;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2分

使用符合要求1.0,不符合0。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符合1.0,档案资料包括小区总平面规划图(竣工图),地下管网竣工图,房屋数量、种类、用途分类成册,共用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图纸资料和大中修记录及台帐,每发现一项不齐全或不完善扣0.2。

2、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手续完备。

2分

符合2.0,不符合0。

3、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着装统一,挂牌服务,文明礼貌。

3分

符合3.0。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每发现1人无上岗证书扣0.1;每发现1人着装及标志不符合扣0.1。

4、小区物业服务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3分

制度、工作标准建立健全2.0,主要检查: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程序、质量保证制度、收费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岗位考核制度等,发现一处不完整规范扣0.2;未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扣0.5,未制定考核办法扣0.5。

5、物业服务企业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执行有关规定,至少每半年公开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公摊费收支情况;按政策规定收费,无乱收费现象。

5分


执行有关规定2.0,未执行0;物业费收支公开2.0,每少1次扣1.0;公摊费公开1.0,每少1次扣0.5。

6、建立业主、承租人住户及流动人口档案,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查阅方便。

3分

符合3.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7、在小区主出入口应当公示物业项目管理负责人、社区物业投诉与纠纷处理责任人照片、姓名、联系电话;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4分


符合4.0。每发现少1项公示或不全扣2.0。


8、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4分

符合4.0,值班制度不符合扣1.0,未设服务电话扣1.0,发现一次不及时处理扣0.2,没有回访记录每次扣0.1。

9、物业服务企业应用计算机、智能化设备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2分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二、

10

10、在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明显。

2分

符合2.0。无示意图扣0.5,无路标扣0.5,幢、单元、户号每缺一个扣0.1。

11、无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

4分

符合4.0。每发现一处私搭乱建或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扣1.0。

12、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4分

符合4.0。未按规定设置或按规定设置但不整齐或有破损之处,每处扣0.2,有安全隐患每处扣1.0。

三、

16

13、共用配套设施无随意改变用途现象;运行使用及维修按规定要求有记录,无事故隐患。

3分

符合3.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0。

14、小区排水(污)管道畅通,无堵塞外溢现象。

1分

符合1.0。发现一处堵塞外溢现象扣0.5。

15、小区道路畅通,路面平整,各类窨井盖按规定编号、完好无缺损。

2分

符合2.0,每发现一处道路积水扣0.5,每发现一处井盖缺损扣0.5。

16、供水设备运行正常,无渗漏;二次生活用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有保障措施;制定停水及事故处理方案。

3分

设备运行正常、无渗漏1.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有二次供水水质保障措施1.0,无措施或措施不严0;有停水及事故处理方案1.0,无方案0。

17、制定供电系统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记录完整;供电设备运行正常,配电室管理符合规定;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

2分

符合2.0。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18、电梯按规定运行,安全设施齐全,无安全事故,轿厢、井道保持清洁;电梯按规定维保,维保记录完整;电梯机房通风、照明良好;制定出现电梯故障后的应急处理方案。

5分



符合5.0。电梯出现问题及时维修不及时扣2.0,其它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四、

15

19、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有专业秩序维护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值班、巡逻记录完整。

5分


符合5.0,基本符合3.0,较差1.0,不符合0。当季度内发生1次偷盗或其它治安案件0,每增加1次扣3.0。

20、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2分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21、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制定消防应急方案。

3分

符合3.0。设施和道路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无应急方案扣1.0,应急方案不完善扣0.5。当季度内发生1次火灾案件0,每增加1次扣3.0。

22、机动车辆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车辆进出有登记。

3分

符合3.0。制度完善1.0,基本完善0.5;每发现一台车辆乱停放扣0.1;车辆进出无记录扣1.0,记录不全扣0.5。

23、非机动车辆管理制度明确,按规定位置停放,管理有序。

2分

符合2.0。制度不全或不落实扣1.0,乱停放每部车扣0.2。

五、

15

24、环卫设施设备完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并有记录。

3分

符合3.0。发现一项不符合扣1.0。

25、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保洁。

3分

符合3.0。未实行现行责任制的扣1.0,无专职的清洁人员、无明确的责任范围各扣0.5,未实行标准化保洁的扣1.0。

26、小区垃圾箱(筒)旁及其它共公场地不得有裸露垃圾;小区内道路等共公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无卫生死角。

3分

符合3.0。发现一处裸露垃圾扣0.5,发现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乱丢现象每处扣0.1。

27、房屋公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楼梯扶栏、单元防盗门、天台公共玻璃窗等要保持洁净;无放养家禽现象;水面、喷水池等水景内无垃圾。

4分


符合4.0。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28、商业网点管理有序,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和乱贴、乱画现象。

2分

符合2.0。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六、

绿

9

29、花草树木养护措施完善,绿化定期修剪、除虫、除草,整齐美观;乔灌木草坪无虫害;

3分

符合3.0,基本符合2.0,不符合0。

30、绿地无擅自改变用途和破环、践踏、占用现象。

3分


符合3.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31、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

3分


符合3.0,每发现一处有纸屑或烟头等杂物扣0.2

七、

7

32、通过宣传栏、条幅等载体开展物业服务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1分


符合1.0,不符合0。


33、积极配合街道、社居委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设立小区文明创建宣传栏;定期向街道社居委报送计划生育信息资料;积极配合街道、社居委物业管理工作。

6

文明创建符合2.0。当年小区组织文明创建主题宣传活动二次以上,少一次扣1.0,文明创建宣传栏缺少或无内容扣1.0。计划生育符合1.0,不符合0。配合街道、社居委物业管理工作2.0,不配合物业管理工作0.



来源: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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