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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的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的通知
合建设〔2016〕1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023-12-28 规定,现行有效,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和《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90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对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不得使用。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监理等活动,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

二、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委托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