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本规范自 2025 年1 月1 日起施行。《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7 号)、《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13〕20 号)同时废止。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