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食品安全省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食品安全省的意见

豫政〔2018〕1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豫政〔2023〕7号规定, 继续有效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我省是农业大省,食品生产、消费和输出大省,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大局和谐稳定、食品产业持续发展。

  近年来,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总体呈现出基础强化、成效明显、特色突出的良好态势,没有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但是,食品安全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各种风险隐患依然存在,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要求仍不适应。建设食品安全省是人民群众所盼、产业发展所需、地方责任所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食品安全省的重要意义,将建设食品安全省作为新时代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把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期待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中原更加出彩、开启新时代河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有力支撑。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省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从人民健康着想,从基本食品着手,从保障体系着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提升我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依法履行政府职责,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机制;坚持部门联动,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投入保障,优化政策环境。

  ――坚持预防为主、产管并重。着力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净化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可追溯体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坚持多元参与、社会共治。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统筹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力量,引导和激发各类社会组织活力,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共治、共建、共享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引领提升。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工作目标

  构建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完善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风险可控的食品安全体系,形成绿色、安全、高质量的食品产业发展方式。通过3―5年的努力,把我省建成食品安全大省,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到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我省生产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我省加工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三分之一以上的省辖市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

  ――到2022年,我省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我省加工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一半以上的省辖市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一半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绿色生产体系建设。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形成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政策导向,发展绿色标准化农业生产,探索应用生物、工程、环保、信息等绿色技术生产加工高端食品,推动我省绿色食品产业向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发展。深化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形成科技含量高、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食品产业结构,打造绿色食品品牌,提升我省绿色食品市场份额和竞争力。

  (二)加强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法规制度体系。积极推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的制修订工作;加强各类食品安全标准、监管制度、生产经营规范建设,构建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食品安全社会治理各领域的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推进服务型执法,形成以法律保安全、用制度管安全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实施蓝天、清水、净土行动,分级分类治理污染耕地,推进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全面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农药精准高效施用。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依法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登记制度。实施高毒、高残留农药替代行动,加快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新品种研发和推广。严格实施《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全面推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加强兽药行业管理,严格落实兽药休药期规定,推动促生长兽用抗菌药逐步退出。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牛羊禽集中(定点)屠宰,加强病死畜禽、屠宰废弃物及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推动建立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

  (四)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正确处理监管与发展的关系,优化食品市场发展环境。实施农业标准化推广工程,推广良好农业规范。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鼓励生态园区建设。实施食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河南本土食品知名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促进具有河南特色的食品企业做大做强。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提升行动,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让人民群众吃得更安全、更放心。加强食品安全领域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推进食品农产品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提高供给质量,满足消费者需求。

  (五)推动安全标准提档升级。围绕种养、加工、运输、储藏、消费等环节,对标国际、国内标准,加快建立全链条、广覆盖和科学严谨、切实可行的标准规范体系。加强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与管理工作,建立地方标准目录,强化标准制定、执行与监管衔接,扩大标准覆盖面。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尤其是绿色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跟踪评价。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行业协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团体标准。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对已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农产品,加快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标准化生产基地、“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基地,逐步实现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化、规模化、标准化。

  (六)全面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构建以省级检验检测机构为龙头、市级检验检测机构为骨干、区域检验检测机构为补充的食品、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快省、市两级检验检测机构和区域性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要能够完成相应的法定检验、监督检验、执法检验、应急检验等任务,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开展有机污染物和生物毒素等危害物识别及安全性评价、食源性致病微生物鉴定、食品真实性甄别等基础性、关键性检验检测工作,能够开展快速和补充检验检测方法研究;市级检验检测机构要具备对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目参数较全面的常规性检验检测能力;区域性检验检测机构要具备对常见微生物、重金属、农药兽药残留等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定性快速检测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和科研院所积极开展食品检验实验室和检验参数资质认证,参与第三方检验服务。推进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工程,提升基层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水平。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实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工程,形成互联互通、共融共享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和来源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的产品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