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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城市阅读空间建设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合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城市阅读空间建设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合文社〔2018〕7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4年1月29日)规定,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 31日。
各区(开发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财政局:

为加强和规范合肥市城市阅读空间建设市级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合肥市城市阅读空间建设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法制办依法登记,登记号为“HFGS-2018-059”,现予以公布。


合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合肥市财政局

2018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合肥市城市阅读空间建设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合肥市城市阅读空间建设市级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合肥市城市阅读空间建设实施方案》、《合肥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合肥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政府主导的城市阅读空间建设补助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和文化部门共同管理,专项资金管理遵循公开、透明、规范、讲究绩效的原则,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四条  专项资金用于对全市城市阅读空间设计、装修、软硬件设备购置费用补贴。

第五条  依据《合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