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23年12月22日》规定,现行有效。
省直各部门,各市、县(区)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省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我们制定了《江西省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