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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调整森林保险保额和费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调整森林保险保额和费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皖财金〔2020〕1260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林业局、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分局,各有关保险经办机构: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林业局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皖财金〔2020〕1177号)精神,结合我省森林保险经营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森林保险保额、费率和保险责任予以适当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森林保险保额。将公益林保额由450元/亩提高至780元/亩;将商品林保额由550元/亩提高至1000元/亩。

二、降低森林保险费率。将公益林费率由3.5‰降低至2‰;将商品林费率由4‰降低至2.2‰。

三、扩大森林保险责任。将“旱灾”纳入森林保险责任范围,并将“虫灾”扩大至“病虫害”。

四、加强业务规范管理。其他相关具体规定继续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金〔2016〕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