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评估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评估工作的通知
晋自然资函〔2024〕258号
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综〔2024〕2号)、《关于贯彻落实〈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建立矿业权评估分级组织实施机制,确保矿业权评估机构遴选工作全过程公平公正,持续优化矿业权评估领域营商环境,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矿业权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密衔接,明确权限

为便于矿业权出让、登记和矿业权评估工作衔接,保持权限一致、权责对等,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经省厅研究决定,市、县级出让、登记矿种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由各市局负责组织开展,各市局不得再委托或下放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二、公平公正,公开遴选

各市局在组织开展矿业权评估机构遴选工作时,对各类具备资格条件的市场主体应一视同仁、公平对待,通过随机摇号、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等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遴选,不得设定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准入门槛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