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我省食盐价格的通知
豫发改价管〔2016〕12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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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直管县发改委、物价局(办):
为贯彻国家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精神,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食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032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我省实际认真执行。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放开我省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