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和修订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 )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修订条款:第一条第三款“对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保障性住房(不包括限价商品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修订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保障性住房(包含限价商品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公告下发前纳税人已预征的税款不再退还,未预征的税款不再追征,待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多退少补。”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全文废止
为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