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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技师学院审批程序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技师学院审批程序的通知
豫政办〔2014〕10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豫政〔2023〕7号)规定, 继续有效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关于“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的规定,为加快我省技师学院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技能人才,省政府决定设立技师学院按以下程序审批,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由拟设立技师学院所属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或省直有关部门向省政府提出设立申请。
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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