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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官方文本及答复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13335057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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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技师学院审批程序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技师学院审批程序的通知
豫政办〔2014〕10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豫政〔2023〕7号规定, 继续有效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关于“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的规定,为加快我省技师学院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技能人才,省政府决定设立技师学院按以下程序审批,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由拟设立技师学院所属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或省直有关部门向省政府提出设立申请。

  二、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