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新闻版局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管理的通知
豫发改收费〔2022〕75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豫发改法规〔2023〕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有关教材出版单位:
为加强我省中小学教材(含教科书和教辅材料)零售价格管理,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广大学生和出版、发行企业合法权益,优化零售价格管理方式,根据《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6〕984号)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零售价格管理范围
对列入《河南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教科书和列入《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的教辅材料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新闻出版局统一制定教科书正文印张、封面、插页和教辅材料正文印张、封面价格标准,明确最高零售价格计算公式(详见
豫发改收费〔2016〕984号文件),各出版单位根据公式计算教科书、教辅材料实际零售价格。
二、教材零售价格审核程序
(一)各出版单位应分别于上一年度11月15日前和当年6月15日前将拟出版发行的春季、秋季中